资阳新能源充电桩计量检定第三方检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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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桩分类的种类有哪些?
1、以安装条件进行分类,主要分为立式充电桩和壁挂充电桩立式充电桩无需靠墙,适用于户外停车位或小区停车位,而壁挂式充电桩依靠墙体固定,适用于室内和地下停车位。
2、以服务对象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公共充电桩、充电桩和自用充电桩。公共充电桩由等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机构置办,服务对象面向任何电动汽车车主,例如公共停车场。而充电桩多为企业建造,服务对象为客户和内部人员,例如商场停车场。自用充电桩为私人充电桩,安装于私人领域,不对外开放
3、以安装地点防护等级进行分类,主要分为室内充电桩和室外充电桩
4、以充电接口的数量进行分类,主要分为一桩一充和一桩多充。目前市场上充电桩以一桩一充式为主,在公交停车场这样大型停车场中,需要多充式充电桩,同步支持多台电动车充电,不但加快充电效率,也节省了人工。
5、以充电类型进行分类,主要分为交流充电桩和直流充电桩。交流充电桩一般是小电流、桩体较小、安装灵活、充满电一般在6-8个小时,适用于小型乘用电动车,多应用于公共停车场、大型购物中心和社区车库中,家用充电桩也多为交流充电桩。而直流充电桩一般是大电流,短时间内充电量更大、桩体较大、占用面积大(散热)。直流充电桩适用于电动大巴、中巴、混合动力公交车、电动轿车、出租车、工程车等快速直流充电。
关于直流充电桩
直流电动汽车充电站,俗称就是“快充”,它是固定安装在电动汽车外,与交流电网连接,可以为非车载电动汽车动力电池提供直流电源的供电装置。直流充电桩的输入电压采用三相四线AC380V±15%,频率50Hz,输出为可调直流电,直接为电动汽车的动力电池充电。由于直流充电桩采用三相四线制供电,可以提供足够的功率,输出的电压和电流调整范围大,可以实现快充的要求。
关于交流充电桩
采用传导方式为具有车载充电机的电动汽车提供交流电源的供电装置,包括壁挂式和落地式。交流充电桩由桩体、电气模块、计量模块等部分组成。电气模块和计量模块安装在桩体内部。
新能源充电桩检测标准一些概念
1.检验检测机构
是指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技术组织。
2.资质认定
是指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技术规范的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符合法定要求实施的评价许可。
资质认定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
3.从事什么业务需要资质认定
(一)为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决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二)为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三)为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决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四)为社会经济、公益活动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结果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资质认定的。
4.资质认定的监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主管全国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的统一管理、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资质认定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CMA:表明该机构已经通过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计量认证。
CNAS标识:表明该机构已经通过了指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的认可。
CAL标识:表明该机构获得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审查认可(验收)的授权证书。
国家标准
2020年国家标准主要分为三个方面:通用要求、交流与直流、充电机与BMS通信,具体如下:
《GB/T 18487.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8487.2-2017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2部分:非车载传导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
《GB/T 20234.1-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20234.2-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2部分:交流充电接口》;
《GB/T 20234.3-2015 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 第3部分:直流充电接口》
其中2015标准是基于2011年的充电桩标准GBT 20234-2011,完善接口说明,统一直流充电协议,是目前在运营的充电桩和电动汽车标准。2015年国家标准同2011标准一样,也从以下三个方面:通用要求、交流与直流、充电机与BMS通信来规定。但是,2015标准修正和补充了2011标准中不足,其主要是为了解决了车与桩兼容性问题,和解决使用中的安全问题。充电流程都是“”的,让每个充电桩与电动汽车都可以安全可靠的充电。
同时,为了互联互通的一致性,避免测试机构理解不同,发布了以下2个国标:
《GB/T 27930-2015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
《GB/T 34658-2017 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与电池管理系统之间的通信协议一致性测试》。
在对充电设施进行竣工验收时,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
1. 交流充电桩、直流充电机、电池箱更换设备、电缆等设备的型号、配置、功能和性能指标等应符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2. 通电设备通电验收前,应进行各回路的绝缘检查并做好记录,绝缘电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3. 绝缘电阻测量时,应有防止弱电设备及电子元件被损坏的措施。
4. 通设备通电验收前,应对设备的接地保护线连接进行可靠性检查。对带有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线路应做模拟动作试验,并做好记录。
5. 竣工验收时无法测试的项目建设由制造单位提供经国家部门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型式试验报告进行验收。
6.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等单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7. 验收完成后,验收工作组应就发现的工程遗留问题向施工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