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汽车拆解厂的要求:
报废机动车拆解厂的设施设备:1、具备车辆称重设备。2、具备室内拆解预处理平台,并配有废液收集装置和分类存放各种废液的密闭容器。3、具备安全气囊直接引爆装置或者拆除、存储、引爆装置。4、具备汽车空调制冷剂的收集装置。5、具备分类存放含聚氯联苯或聚氯三联苯的电容器、机油滤清器和蓄电池的容器。6、具备车架剪断设备、车身剪断或压扁设备。7、具备起重运输设备。8、具备总成拆解平台或精细拆解平台。
报废机动车拆解人员要求:人员技术人员不少于5人,其技能应能满足规范拆解、环保作业、安全操作(含危险物质收集存储、运输)等相应要求。国家相关法规有持证上岗规定的,相关岗位的操作人员应遵守规定持证上岗。
其他要求:1、具备电脑等办公设施。2、具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消防设施。3、各类废弃物的存储设施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标准。
拆解电动汽车的企业还应满足以下场地建设要求:具备电动汽车贮存场地、动力蓄电池贮存场地和动力蓄电池拆卸场地。场地应设有高压 警示、区域隔离及危险识别标志,并具有防腐防渗紧急收集池及容器,用于收集动力蓄电 池等破损时泄漏出的电解液、冷却液等有毒有害液体。电动汽车贮存场地应单管理,并保持通风。动力蓄电池贮存场地应设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及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并设有烟 雾报警器等火灾自动报警设施。动力蓄电池拆卸场地地面应做绝缘处理。
报废机动车拆解厂内转移报废电动汽车和动力蓄电池应进行固定,防止碰撞、跌落。场地内应设置相应的安全标志,安全标志的使用应满足GB 2894中关于禁止、警告、指令、提示 标志的要求。应按照GBZ 188的规定对接触汽油等有害化学因素,噪声、手传振动等有害物理因素的作业人 员及粉尘、电工、压力容器等作业人员进行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