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土壤调查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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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地下水污染源调查
1 调查原则
主要内容包括:
(1)对已有污染源调查资料的地区.一般可通过搜集现有资料解决。
(2)对于没有污染源调查资料或已有部分调查资料。尚需补充调查的地区.可与环境水文地质问题调查同步进行。
(3)对调查区内的工业污染源.应按原国家环保总局《工业污染源调查技术要求及建档技术规定》的要求进行调查。对分散在评价区的非工业污染源.可根据污染源的特点.参照上述规定进行调查。
2 调查对象
地下水污染源主要包括工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农业污染源。调查主要包括废水排放口、渗坑、渗井、污水池、排污渠、污灌区、已被污染的河流、湖泊、水库和固体废物堆放(填埋)场等。
从概念上讲,调查范围应包括拟建项目或活动可能影响到的地下水,因此,该拟建项目或活动所处的地质单元是应该考虑的范围。但是,由于通常地下水运动较慢,而且污染物进入地下水(包括非饱和带和饱水带)后,由于各种机制的作用,使得其运动速度又小于水的运动速度,因此,污染物在地下水的运动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在一般情况下,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污染物才迁移很短距离。而且,目前的地下水评价并未明确需要评价的时段。由于上述两个原因,在实际工作时,调查范围一般不会太大。不过,至少要考虑上时期可能影响到的区域作为调查范围。同时,调查范围的确定还应考虑到评价的等级。
采用系统的调查方法,确定地块是否被污染及污染程度和范围的过程。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可分为三个阶段: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为主;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是以采样与分析为主的污染证实阶段;第三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以补充采样和测试为主。
土壤调查评估是实施土地整备、开展城市更新,以及用途拟变更为居住用地和商业、学校、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用地的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时需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土壤污染调查,是指为掌握土壤污染状况而进行的调查活动。通过调查可以掌握土壤、农作物所含污染物的种类、含量水平及其空间分布,可以考察对人体、生物、水体或(和)空气的危害,为强化环境管理、制定防治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意义
土壤污染直接威胁着人类的健康。污染物会随着食物链进入人体,并在人体内累积,从而导致身体健康指数逐渐下降。因为土壤污染具有隐藏性和潜伏性,人们没办法感知,所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很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