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越秀指纹鉴定在哪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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铝粉法:用细毛刷沾少许细铝粉,轻轻拂过指纹表面,马上显示出银灰色指纹(若是黑纸上的指纹,显示更明显),用2cm宽的透明胶带小心的覆盖在指纹表面(注意不能留下气泡),再小心的将透明胶带揭起,平整的贴在另一张白纸上,就可得到清晰的、可长期保存的指纹。
印三酮法:将印三酮溶于无水乙醇或丙三酮中配成溶液(老师提供),用棉签蘸取溶液((到讲台上排队操作)),小心的拂过纸面,将指纹表面润湿,再用电吹风微风吹干,可看到红色的指纹显形。
指纹可以分为哪几类?
类是明显纹,就是目视即可见的纹路。如手沾油漆,血液,墨水等物品转印而成,通常都是印在指纹卡上成为基本资料。
第二类是成型稳纹,这是指在柔软物质,如手接触压印在蜡烛,黏土上发现的指纹。
第三类是潜藏指纹,这类指纹是经身体自然分泌物如汗液,转移形成的指纹纹路,目视不易发现,是案发现场中常见的指纹。
指纹鉴定的流程
1.先申请立案;
2.立案时或进入诉讼程序后写司法鉴定申请书,提交法庭;
3.等待法官通知选择司法鉴定机构,一般采摇号方式较公平;
4.鉴定前可以向鉴定提交当事人或律师鉴定意见和理由;
5.收取鉴定结果。
检材要求:被检指印是原件,能反映稳定细节特征。如果检材残缺不全、模糊不清、分不清纹线特征,或者指印特征不稳定、失去了鉴定价值,那么这些指印不能做鉴定。同时,检材真实可靠,对案件材料的来源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清楚。
特征检验与比较:在指纹鉴定过程中,需要确定检材和样本的类型特征,寻找细节特征和其他特征。对于指纹类型的不同,则无须对该指纹作进一步检验;若指纹类型相同,则对纹线细节特征进行比较。这种比较通常通过特征对照法进行,确保比较的特征具有性,即不可能在任何其他人的指纹上出现。一般来说,八个特征符合点是必要的。
面积与特征考虑:指纹鉴定的标准还包括指纹面积的大小以及特征点的数量。如果指纹面积达到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以上,不论特征点多少,只要纹线流向、间隔数量相同,即符合同一认定的标准。若指纹面积小于三分之一或二分之一,则需要依赖细节特征,如“拐弯、对顶、错头、交叉”等稳定的三级特征点,来符合同一认定的标准。
如果指纹留在纸张、卡片、皮革、木头等吸水性物品的表面,经过化学处理才能在化验室显形。常用的化学法有:
碘熏法——即使用碘晶体加温产生蒸气,它与指纹残留物的油脂产生反应后,便会出现黄棕色的指纹,立即拍照或用化学方法固定。
宁海得林(Ninhydrin)法——将试剂喷在检体上,与身体分泌物的氨基酸产生反应后,会呈现出紫色的指纹。
硝酸银法——硝酸银溶液与潜伏指纹中的氨化钠产生反应后,在阳光下会产生黑色的指纹。
萤光试剂法——萤光氨与邻苯二醛几乎马上与指纹残留物的蛋白质或氨基酸作用,产生高萤光性指纹,此试剂可以用在彩色物品的表面。
指纹的捺印其一应使用的印泥或印油,防止印泥或印油在手指上堆积,形成捺印指纹的模糊和不清晰。印泥和印油为红色、兰色、黑色均可。其二是捺印指纹的顺序是以右手的食指、拇指、中指为依次顺序的,如果右手手指因特殊情况,指纹捺印不能满足要求时,可用左手的食指、拇指、中指依次代替,好在指纹捺印中 注明。其三在捺印过程中是将手指平放在要捺印的有关材料或文件上,从左至右用手指滚动捺印,捺印的力大小要掌握火候,这样指纹的纹路会清晰地留在材料或文件上,好在捺印前确认印泥或印油在手指上遗留的程度。也可请人员或有这方面知识的人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