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关代理公司出口退运怎么操作海关清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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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运货物需满足以下条件:
(1)是国内生产出口的货物,退运返厂要有原出口单证;不能提供原出口单证的职能退运保税区(在维修目录内,需知维修目录可联系我)
(2)退运是因产品质 本身问题, 能是以翻新为目的。
(3)外包装上 必需标明原产国,即 中性包装。 (4)维修完的零部件 能再带进国内,需作垃圾处 或出 港。
出口退运申报需要的单证如下:
1、原出口报关单证(原出口经营单位抬头申报免税退运进口);
2、货物退回进口报关单证(发票、箱单、申报要素、提单等)
3、双方退运协议(中英文版,有签字和盖章)
4、境外或第三方质检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证明存在质量问题)
5、国税局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补税(未退税)证明》
6、退运情况说明,注明质量不符,并且列明质量不符的详细情况;
7、其他海关认为需提交的资料,如外汇管理类别证明。
什么是退运货物?
退运货物是指原出口货物或进口货物因各种原因造成退运进口或者退运出口的货物。《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出口货物自出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进境的,不征收进口关税。因品质或者规格原因,进口货物自进口之日起1年内原状复运出境的,不征收出口关税。”其中,“原状复运进境”和“原状复运出境”是指退运货物不能经过任何加工、修理、改装,但经拆箱、检验、安装、调试等仍可视为“原状”。一般情况下退运货物也不能被使用过,但对于只有经过使用才能发现品质不良的情况除外。
到货前要完成以下程序,也是很多客户关心的退运流程问题
1、准备好退回资料:退运报告、退运协议、退运合同、fp和装箱单(由外方做好提供)
2、准备好原出口资料:原出口时的报关单、合同、fp、装箱单
3、已打结汇,需有出口的结汇报关单,退税报关单、核销单。
4、如已收汇核销,由出口商向外汇局申请并填制“出口核销退运情况申报表”,由外汇局出具“已冲减出口收汇核销证明”。并办理好相关的结汇退税手续。已退的税,要先补交回去。
5、机构出具的货物质检不合格证明(是退运回来的条件)。可由外方让质检公司办理;也可与我沟通,等退到港后,由港口这边的质检公司出具。
6、正本提单 退运货物先递交海关审批,海关批完后,再由商检局审批,方可做单申报。
退运/返修货物,分为以下几类,贵公司的情况属于哪类呢?不同情况操作模式不同
1)出口退运(进口货物,由于各种问题,需要退运到国外或者香港)
2)出口返修(进口货物,由于质量问题等等,需要到国外返修,修好再进口到国内)
3)进口退运(出口货物,由于各种原因,不得不退回国内)
4)转口退运(出口货物,由于各种原因,需要从A出口国转到其他B进口国)
5)进口返修(出口货物,由于出口货物有质量问题,需要返修好后,再出口)
退运进口需要提供的资料
1、签电子委托,届时我司发起电子委托,贵司接收并开启自动确认
2、原厂出口合同,发票,箱单,报关单,未退税证明(未退税证明需寄正本,其他文件盖章清晰的扫描件)
3、进口发票,箱单,退运协议(盖章清晰的扫描件)
4、提单背书,换单委托书,便签纸盖右下角10张,(都需盖章文件,寄正本)
5、对外贸易登记表扫描件,营业执照扫描件,海关注册号,商检备案号(扫描件可以)
6、国外验货报告(外商盖章的扫描件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