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内区域化消毒中心医疗洗涤消毒供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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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套¥5000000.00
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为基础的新型医疗服务体系,医共体洗消供应中心采取标准化的集中处理统一供应模式,为县域医共体内所有医疗机构提供“复用”医疗物品服务,确保分院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有效控制医院感染发生,实现资源共享,节约人力、财力、物力,为分院提供安全、及时、有力的后勤保障。
(一)统一组织领导。
成立消毒供应中心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总医院院长任组长,成员由总医院分管副院长、各分院院长和消毒供应中心负责人共同参与的议事机制,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
(二)统一消毒供应机构。
在县域医共体总医院设置消毒供应中心,由总医院提供开展工作需要的业务用房、设备、人员和经费。
(三)统一消毒灭菌物品目录。
按照复用医疗器械(包括诊疗器械、手术器械、硬式内镜、外来医疗器械等)、敷料类、消毒物品等三个类别建立物品目录表,对消毒灭菌物品名称、规格、包内配置作出统一标准,实行统一化、集中化、标准化管理。
统一物流配送
1.购置物流配送车,专人专职负责。物流配送车符合院感要求,车厢一分为二,设置清洁区和污染区,标识明显,无菌物品和污染物品严格分区存放。
2.配备统一转运密闭箱,县域内配备符合规定的统一规格的物品转运密闭箱,标识明确,无菌物品和污染物品严格分箱存放。
3.必要时可交由符合资质要求的第三方物流配送。
医疗洗涤消毒供应中心负责县域医疗机构的污染物品集中消毒灭菌处置统一供应的工作。与县域医疗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义务和责任,负责消毒供应中心的质控工作,建立健全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消毒隔离、质量管理、监测、设备管理、器械管理、及职业安全防护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质量管理追溯制度,完善质量控制过程的记录,定期对工作质量进行分析,落实持续改进。统一服务规范,建立质控数据库质控评分体系,定期发布区域质控信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