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多数历史比较悠久,期间流传这具有当地特色的民俗故事、名人事迹、神话传说等代表村落特征的事迹。规划应该在了解现状的基础上,深度挖觉出村落的历史事迹、民俗风情,在保护与发展一体的前提下,通过规划的手段给予推广,将村落的文化发扬光大,通讨新老故事的打造,吸引游客的到来。
我国传统村落进行严格的分层次的保护。应根据古村落的艺术、科学以及历史价值等因素来综合评估传统村落的保护价值,分清古村落保护的先后顺序和保护的力度大小。据笔者多年的经验总结出古村落的保护一般可分为两个部分,分别是传统村落的历史环境和文物古迹。其中文物古迹分为不可移动文物、文物保护单位以及其他文物古迹。
由于历史悠久的原因,我国传统村落的大多数古建筑已坍塌或是破损,因此需要对其进行整修或重建。大多数明清时代的传统建筑因为年久失修的缘故,早已无人使用,少部分有人使用的也经常发生墙面渗水、屋顶漏雨等情况,满眼残垣断壁之景。注意的是传统村落的居民建筑大多位于村落的核心区域内,对这些坍塌或破损的古民居进行整修,能改善古村落居民的生活质量,恢复古村落的原有风貌,保护好古村落的历史文化遗产。
对古村落进行范围划定,分为核心保护区和协调区,在核心保护区内只能进行修缮。我国现存的传统村落大约有5000个左右,村庄类的物品大多为明清、民国时期的物品,因此,可将传统村落的部分建筑改造成古博物馆。比如民国时期的一些学校可以改建为历史博物馆,村落中的一些宗祠建筑或是特色的民居也可改建为民俗博物馆等。在保护好传统建筑的原始风貌的基础上,也为古村落文化的传承打好了基础。风貌协调区可结合多村旅游增加旅游设施,根据村庄发展适当可以新增房屋,但是应制定协调区建筑设计导则,不能对核心区风貌产生影响。
乡土遗产保护与村民的生产生活紧密相关,国内外的社区营造和传统村落保护实践都证明社区参与对遗产保护、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应将“村民”作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的主体,充分调动社区参与村落保护利用的积极性,确保他们在保护利用实施过程中的决策权、知情权和话语权,让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被村民认同、支持,并且获得收益。
外部空间环境的概念是指原始村落所处地区的地域条件,包括周边的丘陵山地,大小河流流经情况。相关的行政区域的划分,并不会因为古村落的具体位置而变化,因此古村落很多时候既具备行政地理概念也是文化区域的划分范围,古村落的选址往往选在海拔较低,相对高差均匀避开陡峭的山地,山间谷地和盆地较少的区域,更趋向于青山环抱,绿水萦回的地区,也形成了很多隐僻的村落特色。此外,外部空间环境从广义上说就是指自然界中全部实体元素,如街巷、广场住宅民居等构成要妻水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