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FLCAO一体化航标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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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标灯有固定灯标、灯知浮标、灯船和灯塔4种。固定灯标、灯浮标和灯船是作导航和警告用的信标。灯塔道在海上昼夜发出可识信号,供船舶测定位置和向船舶提供危险警告。航标灯多使用蓄版电池作电源。小型灯塔已采权用太阳能电池,大型灯塔则采用柴油发电机组作为主电源。
航标灯有固定灯标、灯浮标、灯船和灯塔4种。
左右通航标航标灯
功能:设置在航道中个别河心碍航物或航道分叉处,标示该标两侧都有通航航道。
航标形状:锥形
航标颜色:标体每面的中线两侧分别为红色和白色
灯质:白色/绿色,三闪光
视距:3公里
一体化太阳能航标灯相对于传统的航标灯具,东莞西南通过优化设计将各组件一体化,灯体由灯罩和灯座上下密封连接而成,太阳能电池组件内置于灯罩顶部+光源采用四元系作电光源,蓄电池控制器和遥测器并列设于灯座内,外部全密封,没有任何连接线,带能更好的安全防护性和便捷应用!
桅顶:安置在船舶的桅杆上方或者首尾中心线上方的号灯,在2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度内显示。
舷灯:安置在船舶高甲板左右两侧的左舷的红光灯和右舷的绿光灯,自船首向船尾各自在112.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22.5度内分别显示。
尾灯:安置在船尾正中的白光灯。在135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舶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度内显示。桅灯的高度应当尽可能与舷灯保持水平,但不得高出舷灯。
其他情况号灯的使用
锚泊时:仅显示锚灯(一盏白环照灯)。
失去控制的船舶:除了舷灯、尾灯(不对水移动时关闭)还应在易见处显示垂直二盏环照红灯
限于吃水的船舶:除了舷灯、尾灯、桅灯外,在易见处显示垂直三盏环照红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