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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式报警阀和预作用报警阀的区别除尘控制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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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置组成
5.1.1.1 预作用装置是由预作用报警阀组、控制盘、气压维持装置、空气供给装置及管路附件等部件组成。
5.1.1.2 装置各部件安装位置正确,整体布局合理,便于操作、检查和维修。
5.1.2 外观
预作用装置各构成部件应无明显的加工缺陷或机械损伤,部件外表面应进行防腐、防锈处理,其涂层、 镀层应完整、均匀。

启动方式
预作用装置应具有下述启动方式:
a)自动启动方式:电动启动、湿式启动、干式启动、易熔锁封启动等,上述启动方式可串、并联使用;
b)通过装置控制盘上的消防手动按钮的手动启动方式;
c)通过预作用报警阀组控制腔上手动控制阀开启的机械应急启动方式;
d)任何自动启动方式设有机械应急启动方式。
5.1.5.2 启动运行
按6.20的规定进行试验,预作用装置应符合下述要求:
a)装置采用不同方式启动,动作应准确、可靠、无故障;
b)机械紧急启动应具有防止误动作的有效措施;
c)装置的运行参数,如延迟时间、充气压力范围等应符合生产单位使用说明书上规定的公布参数范围。

基本参数
5.2.1.1 额定工作压力
预作用报警阀组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应低于1.2MPa,应符合1.2MPa、1.6MPa等系列压力等级。
预作用报警阀组与工作压力等级较低的设备配装使用时,允许将阀进出口接头按承受较低压力等级加工,但在阀上应注明使用的较低的压力等级。
5.2.1.2 公称直径
预作用报警阀组进出口公称直径为 50 mm,65 mm,80 mm,100 mm,125 mm,150 mm,200 mm,250 mm, 300 mm。
预作用报警阀组座圈处的直径可小于公称直径。
5.2.2 材料
5.2.2.1 预作用报警阀组阀体和阀盖应采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铸铁的材料制作。阀座应采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青铜的材料制作。若采用耐腐蚀性能低于青铜的材料制作,阀座表面应进行防腐处理,并应按6.3的规定进行试验,试验后的预作用报警阀组按6.5和6.8规定的方法进行渗漏和功能试验时,应符合5.2.6和5.2.8的规定。
5.2.2.2 预作用报警阀组要求转动或滑动的零件应采用青铜、黄铜、奥氏体不锈钢等耐腐蚀材料制作。若采用耐腐蚀性能低于上述要求的材料制作时,应在有相对运动处加入上述耐腐蚀材料制造的衬套件。
5.2.3 结构和连接尺寸
5.2.3.1 预作用报警阀组阀体和阀盖上的接头尺寸应符合GB/T 3098.1~3098.3、GB/T 9112、GB/T 17241.6、GB 5135.11或GB/T 3287的规定。
5.2.3.2 预作用报警阀组阀体上应设有放水口,放水口公称直径不小于20 mm。
5.2.3.3 阀体阀瓣组件的供水侧,应设有在不开启阀门的情况下检验报警装置的设施。
5.2.3.4 预作用报警阀组上宜设置加入底水及检查底水水位的结构。

预作用报警阀组采用的刚性非金属零件,按6.2、6.3规定的方法进行老化试验后,不应产生妨碍装置正常动作的裂纹、扭曲、蠕变或其他损坏。
5.2.4.2 由经过老化试验的刚性非金属零件装配的预作用报警阀组按6.5和6.8规定的方法进行渗漏和功能试验时,应符合5.2.6和5.2.8的规定。
5.2.5 强度
阀瓣组件在开启位置的预作用报警阀组,按6.4规定的方法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压力为4倍额定工作压力(但不得小于4.8MPa),保持5 min,阀体应无宏观变形、泄漏等损坏现象。
5.2.6 渗漏、变形和气密封性
5.2.6.1 预作用报警阀组在阀瓣组件开启的情况下,按6.5.1规定的方法进行阀体渗漏试验,应能承受2倍额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保持5 min,阀体应无渗漏、无变形或损坏。
5.2.6.2 预作用报警阀组在阀瓣组件关闭情况下,按6.5.2规定的方法进行阀门渗漏试验,供水侧施加2倍额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保持2 h,应无渗漏、无变形或损坏。
5.2.6.3 预作用报警阀组在阀瓣组件关闭的情况下,按6.6规定的方法进行气密性试验,在系统侧加0.1MPa充气压力,保持5 min,气泡渗漏量不得超过每分钟3个。
5.2.7 水力摩阻
预作用报警阀组按6.7的规定进行水力摩阻试验,在通流流速为4.5 m/s时,水力摩阻不应大于0.08MPa。
5.2.8 预作用报警阀组功能
5.2.8.1 预作用报警阀组处于伺应状态时,外力影响不应使阀门的启动发生障碍。
5.2.8.2 按6.8规定的方法进行功能试验,预作用报警阀组应能在0.14MPa到额定工作压力范围内的供水压力下动作。
5.2.8.3 预作用报警阀组处于伺应状态时,应防止水从供水侧渗漏到系统侧,或具有使渗漏水自动排出的设施。
5.2.8.4 按6.8规定的方法进行功能试验,预作用报警阀组都应能通过手动和自动的方法进行操作。
5.2.8.5 预作用报警阀组的启动装置动作以后,应在15 s之内打开预作用报警阀组的阀瓣(预作用报警阀组的公称直径超过200 mm时,可在60 s之内打开阀瓣)。
5.2.8.6 预作用报警阀组报警口按6.8的规定进行功能试验时,当供水压力为0.14MPa时,系统侧以60 L/min的流量放水,在报警口至少有0.05MPa的压力来启动报警装置。
5.2.8.7 预作用报警阀组应设防复位装置,当阀门正常启动后,在不同压力下,关闭控制腔的电磁阀电源(或其他控制方式)和出水控制阀,预作用报警阀组不应复位。预作用报警阀组的复位应通过手动复位完成。
5.2.8.8 控制预作用报警阀组开启的电磁阀前端应设置过滤网。
5.2.8.9 预作用报警阀组若需底水进行密封阀座,则应设置加入底水及检查底水水位的设施。
5.2.8.10 利用有压气体作为启动介质的预作用报警阀组,其配水管道内的气压值,应根据预作用报警阀组的技术性能确定,并应符合GB 50084的要求。
5.2.9 耐火性能
采用熔点低于800℃的金属材料或非金属材料制作阀体和阀盖的预作用报警阀组,按6.21的规定进行耐火试验,充满水的阀体应能承受800℃耐火试验15 min。试验后,阀瓣应能自由打开,阀体应能承受2倍额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保持2 min后,应无变形或损坏。

装配好的预作用报警阀组安装在试验装置上,堵住阀门各开口,阀瓣组件处于开启位置,充水排除空气,给阀内施加规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保持5min,并记录试验结果。
6.5.2 阀门渗漏试验
装配好的预作用报警阀组安装在试验装置上,阀瓣组件处于关闭位置,阀门的系统侧接通大气,阀门的供水侧施加规定工作压力的静水压,保持2h,检查阀门以下部位的渗漏情况;
a)通过阀瓣组件的渗漏情况;
b)进入报警器口的渗漏情况。
记录试验结果。

预作用报警阀组的功能试验在图1所示试验装置上进行。该装置包括供水系统、供气系统、进口压力测量仪表、报警管路控制阀、排水装置、阀系统侧放水装置等,压力、流量和压差的测量精度均不低于±10%。
6.8.2 功能试验
6.8.2.1 使预作用报警阀组承受水压为0.14MPa、0.2MPa到额定工作压力,级差为0.1MPa的一系列功能试验。
6.8.2.2 每次做试验时,都应清洗阀瓣组件和阀座以及其他动作部件,使阀门处于伺应状态,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开启预作用报警阀组。
6.8.2.3 试验过程中要记录下列压力:
a)供水压力;
b)阀门启动点压力;
c)报警器口压力。
6.8.2.4 每次功能试验后都要观察阀门阀瓣组件与防复位锁止机构相对位置。

下一条:消防软管卷盘的名称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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