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寺院规划设计市场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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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堂:
在法堂之后,两堂实际上为一座建筑物的前后两个部分,前者为法堂,后者为照堂。寺庙的“主持”如果事情多,就由级别次一等的主持说法,因此不在僧堂(法堂)而在照堂进行,因此设法座。此地在僧堂之后,光线不太好,因此取名“照堂”,希望阳光(佛光)普照之意。这里也是寺庙管理人员如向僧人发布消息、处理事务之所。
监院是寺院的总管,地位仅次于方丈。早期的寺院两者的区别在于:方丈是德高望重学问高深的僧人,该寺院的精神;监院是该寺院的高行政长官,寺院的实际管理者。唐代以后,对监院的选拔往往既强调有学问、懂佛法,又能认真办事的僧人来充当,监院与方丈的职责开始混同。
有的寺院不建碑楼、碑廊而建碑亭,作用与碑楼、碑廊相同。造型亦多为方形,建在台基上,四面为四根立柱,无门,中间端放大碑。碑亭一般建在寺庙前院或后院两侧,左右各一。也有建在寺庙四角,共四个。碑亭整体一般涂成红色,顶部要用琉璃瓦。如皇帝赐的御碑,那就只建一座高大碑亭,放在中轴线上,皇权即使在提倡佛法平等的寺院也是至上。
一般来说,寺院的主体建筑都很壮观,配殿则比较低矮、廊子就更低。这在建筑上了主殿。但为了形成一个整体或使用功能,设计人员又常常将主殿与配殿、廊子连结起来。两者由于高低不同,所以就构成斜廊。另外,楼与楼之间,阁与阁之间要连接,也架廊,架廊离开地面,在空中行走,这就是飞廊。斜廊和飞廊不仅使人们出入更为方便,而且使寺内一组殿宇显得更加气派庄严。这是我国古代建筑的手法在寺庙建筑上的运用。
幢:
寺院建筑中一种石质立式小品一般由三部分构成:下面为基座,基座上面为幢身,上部为出檐。檐子为幢尖(幢刹)。如果幢身为二层、三层,则在每一层加上平座、幢身和幢檐,像三级宝塔一样。幢身上刻有经文,所以叫经幢。经幢皆用石料雕琢而成,没有用木料或其他金属材料的。多为六角形,六面雕刻经文。也有八面的。所刻经文多为《佛顶尊胜陀罗尼经》,也有刻《般若心经》、《金刚经》、《般若波罗蜜多心经》的。也有的经幢上不刻经文,甚至连佛像、图案也没有,这种经幢叫“无字幢”,只起奉献供养品作用,并没有宣经作用。
寺院经幢建筑规模,要视该寺规模、度和经济状况而定。大都寺院只有一两座经幢,有的甚至没有,山西洪洞县西山严泉寺经幢多达十六座。经幢一般建在寺院的殿后、殿之旁侧或山路回环处,游客容易忽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