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一信-淮南阻垢剂、絮凝剂涉水卫生许可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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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化学处理剂涉水检测报告
毒理学安全性评价程序
1.毒理学安全性评价分级
可分为以下四级水平:
a) 水平I:有害物质在饮用水中的浓度<10μg/L;
b) 水平II:有害物质在饮用水中的浓度≥l0μg/L,且<50 μg/L;
c) 水平III:有害物质在饮用水中的浓度≥50μg/L,且<1000 μg/L;
d) 水平IV:有害物质在饮用水中的浓度≥1000μg/L。
2.水平I
2.1毒理学试验
包括如下基因突变试验和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a)基因突变试验:包括细菌回复突变试验或体外哺乳动物细胞基因突变试验;
b)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包括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或小鼠骨髓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或小鼠骨髓细胞微核试验任选一项,推荐采用体外哺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
2.2 结果评价
结果评价如下:
a)如果2.1两项试验结果均为阴性,则该产品可以使用;
b)如果2.1两项试验结果均为阳性,则该产品不能投入使用,或者进行慢性毒性/致癌性结合试验,以便进一步评价;
c)如果2.1两项试验中有一项结果为阳性,则需选用另外两项遗传毒性试验作为补充试验,包括一项基因突变试验和一项哺 乳动物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如果试验结果均为阴性,则产品可以使用;如有一项阳性,则该产品不能投入使用;或进行慢性毒性/致癌性结合试验,以便进一步评价。
涉水批件橡胶密封圈(件)出厂检验项目有哪些
1出厂检验
1.1 胶料
(1)同班同机台生产的同种胶料为一批。
(2)检验项目应包括硬度、拉伸强度、拉断伸长率和空气中的压缩变形。
(3)当胶料检验结果出现不合格时,应取双倍试样对不合格项目进行复试,若复试不合格,该批胶料为不合格品。
1.2 成品
(1)同品种同规格的密封件以不超过5000件为一批。
(2)密封件的外观应逐件进行检验。
(3)密封件尺寸检验按GB/T 2828.1-2003中的特殊检查水平S-2,可接收质量限(AQL)为4进行抽样。
2、型式检验
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对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进行型式试验:
——新产品定型或产品转厂生产时;
——正式生产后,如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或用户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项试验。
涉水批件碳钢卡压式管件密封性、防腐要求
1强度
管件本体应能承受2.5MPa的液体压力,持压15s,应无渗漏和塑性变形。
2、密封性
2.1用于气体介质的管件应能承受1.7MPa的气压,持压10s,无泄漏。
2.2用于液体介质的管件应能承受0.6MPa的气压,持压10s,无泄漏。
3、爆破压力
管件应耐受不小于6.4MPa的爆破压力。
4、连接性能
管件应具有符合要求的连接性能。管件与管路连接后经耐压试验、负压试验、拉拔试验、温度变化、交变弯曲、振动试验和压力波动试验,管件与管路连接处应无渗漏、脱落和塑性变形。
5、表面防腐
5.1管件内外表面应进行热浸镀锌,其耐腐蚀性应符合GB/T13912-2002的要求,也可采用耐腐蚀性能不低于GB/T 13912-2002要求的其他防腐镀层。海水介质管件的热浸镀锌应符合CB/Z 343-2005的要求。
5.2 管件的耐盐雾腐蚀应符合GB/T 10125-1997的要求。
PE聚乙烯管材 涉水批件
生产阶段(“M”阶段)内衬管要求
1.材料
1.1总则
1.1.1生产内衬管所用的材料为聚乙烯(PE)混配料或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混配料。
1.1.2可添加使用来自本厂的同一牌号的生产同种产品的清洁回用料。不应使用外部回收料、回用料。
注:在使用本厂回用料的情况下,由制造商与用户协商一致并采用合适标识。
1.2材料类别
所用内衬管材料分为聚乙烯(PE)混配料或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混配料两种,其中PVCU内衬管按材料分为通用PVC-U与改性PVC-U。
通用PVC-U混配料应符合GB/T 20221中3材料的要求。
改性PVC-U混配料除聚氯乙烯树脂含量(质量分数)可低于80%,维卡软化温度可低于79℃但应55℃,其他要求应符合GB/T 20221中3材料的要求。
由PVC-U混配料制成的内衬管应符合本文件的规定。
注:通用PVC-U和改性PVC-U具体性能区别。
1.3原材料
原材料性能应符合规定。
涉水批件铜制过滤器壳体要求
壳体
1.1采用螺纹连接时,壳体两端管螺纹的尺寸和精度应符合GB/T 7306.1或GB/T 7306.2或GB/T 7307的规定,有特殊要求的应在合同中注明。
1.2管螺纹表面粗糙度Ra不应大于6.3 um。
1.3壳体两端管螺纹轴线角偏差不应超过1°。
1.4过滤器的结构长度可参照GB/T 12221选用或按订货合同要求。
1.5采用螺纹连接时扳口对边的小尺寸按GB/T 8464-2008的规定。
1.6采用法兰连接时,法兰与壳体应铸造或锻压成整体,法兰连接尺寸和密封面形状、尺寸应符合GB/T 15530.1的规定。
1.7壳体两端法兰密封面的平行度应符合GB/T 1184中规定的11级精度。
1.8螺纹连接过滤器壳体的小壁厚按GB/T 8464-2008中表4的规定,法兰连接过滤器壳体的小壁厚应符合表1规定,但设计若应考虑依据材料性能及加工工艺适当增加壁厚余量。
涉水批件箱式无负压供水设备增压装置、稳流罐要求
1、增压装置
1.1 由变频控制器、水泵、压力变送器、电动调节阀及连接管道等组成。
1.2 增压装置安装在水箱出水口的位置。
1.3 增压装置应能将密闭水箱中的水增压到与供水管网相同的压力。
1.4 增压装置与水接触的过流面材质应为不锈钢。
1.5 应按图样和工艺进行制造、安装,按规定进行调试。
2、无负压流量控制器
2.1其与稳流罐配套选用,按接口法兰尺寸分为DN50、DN80、DN100、DN150、DN200、DN300六种规格。
2.2应具有随时监测供水管网压力,并可调节输出流量大小的功能,同时具有数字显示和预瞥功能。
2.3应按图样和工艺进行制造、安装,按规定进行调试。
2.4无负压流量控制器壳体及与水接触部位应采用不锈钢材质。
2.5无负压流量控制器的承压不低于0.6MPa。
3、主泵机组
3.1主泵机组应选用有相关生产许可证的制造单位,且应有产品合格证。
3.2主泵机组的扬程和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其他性能应符合GB/T5657离心泵技术条件(III类)的规定,与水泵配套的电机性能应符合GB755的规定。
3.3水泵应选用过流面材质为不锈钢的低噪声离心泵。
3.4主泵机组应配置备用泵,能够自动交替切换,互为备用。
4、稳流罐
4.1稳流罐的设计压力应不低于供水管网的大供水压力。
4.2稳流罐的材质应不低于奥氏体不锈钢06Cr19Ni10。
4.3 稳流罐的设计、制造、检验等应符合GB 150的规定。
5、密闭溢流装置
5.1由翻板、平衡轴、挡板、配重等组成。
5.2安装在溢流管出口弯管向下1/3处。
5.3应能靠水的重量推开翻板将水排出。
5.4材质应不低于奥氏体不锈钢06Cr19Ni10。
6、管路系统
6.1管材应采用不锈钢管,材质应符合GB/T12771的规定。
6.2管路配用的管件应采用标准件。
6.3管材、管件、阀门的选用及连接方法应符合GB/T 50236的规定。
6.4管路在低处应设有排水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