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部标一体机交通部粤标怎么办理,T/GDRTA002-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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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
终端组成
终端应配备主机、主存储器、外部设备等设备。
终端主机
应符合JT/T 1076中4.2.1的规定,并满足以下要求:
a)应包含用于存储视频数据、位置数据、报警数据以及其它数据的主存储器;
b)宜包含用于实现驾驶辅助功能的数据处理模块或接口;
c)宜包含用于实现驾驶员状态监测功能的数据处理模块或接口;
d)宜包含用于实现车厢过道行人监测功能的数据处理模块或接口;
e)宜包含用于实现右侧盲区检测功能的数据处理模块或接口;
f)可包含用于通过声和光进行报警提示的设备或模块。
主存储器
主存储器应符合JT/T 1076中5.5.2的规定,且存储容量应不少于500GB或循环录像时长不小于30天。
辅助驾驶、驾驶员状态监测和驾驶员全景的录像分辨率不小于72OP,录像帧率不低于15fps。
外部设备
摄像机
摄像机应符合JT/T 794中4.1.2的要求,分辨率不低于72OP,帧率不低于25fps,并符合以下要求:
a)一路用于驾驶员全景抓拍
;b)一路用于驾驶员状态监测
;c)一路用于辅助驾驶系统;
d)客运车辆应配备车厢过道行人监测摄像机。
5.2驾驶辅助功能
5.2.1 前向碰撞报警
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终端对前车识别、监测自车与前车车距,并对碰撞时间进行估计,当存在潜在追尾碰撞危险时,终端能够触发车内报警和远程报警。此功能应符合JT/T 883标准5.3的规定,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a)终端测距精度误差应当在±2m或±15%范围之内;b)终端应具有区分护栏、桥梁等路边静止对象的功能;
c)在直道、弯道情况下,均具有区分正在同车道行进的前车、反向车道行进的车辆的功能;
d)距离碰撞时间TTC大于4.0s时,终端不应触发前向碰撞报警;
e)检出率和准确率均不低于95%。
5.3 驾驶员状态监测与报警
5.3.1驾驶员身份识别
终端应具备驾驶员正脸抓拍和驾驶员人脸分析识别功能,当驾驶员变更时主动向监控中心上报驾驶员变更事件和驾驶员正脸图片:
a)设备应具备本地驾驶员面部特征识别功能;
b)终端检测到驾驶员离开监控画面再返回时,应能将重新出现的驾驶员面部特征与离开前的驾
驶员面部特征相对比,若驾驶员面部特征不同,则产生驾驶员变更事件,触发远程报警;
c)当平台发起主动抓拍请求时,终端应能立即抓拍驾驶位照片,并上传到平台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