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允许进口的范围有哪些?
符合以下条件的食品添加剂可以进口:有食品标准的;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发布列入我国允许使用食品添加剂目录的;列入《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的;列入《食品法》(以下简称《食品法》)实施前已有进口记录,但尚无食品标准的食品添加剂目录的。除符合上述四项条件之一外,应当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的,还应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食品添加剂进口清关报检所需资料
1.入境货物报检,清关清关委托书
2.清关清关委托书,贸易合同,箱单,提单
3.生产厂商《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流程》或者《成份分析表》正本。
4.只需要简单的食品添加剂生产工艺流程说明示意,并加盖企业或负责人签署。
5.企业出具的质量函
6.中文标签审核证书.
食品添加剂进口报关操作中常见疑难点:
1、产品成分明细含量及比例。
2、合成材料的商品编码归类。
3、样品涂料油漆的进口是否需要备案。
4、海关核价。
5、危险品申报企业资质要求。
6、食品添加剂的陆运/海运/仓储要求。
7、粉末状化工品取样化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