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法治报公司合并公告登报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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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
登报电话400-887-0817,可刊登 证件挂失、遗失声明、注销公告、减资公告、股权转让登报、债权转让登报、合并公告、法院公告、送达公告、招标公告、致歉声明、免责公告等等。拨打登报电话,便捷的办理登报。
合并公告登报格式(仅供参考)
吸收合并公告
根据上海xxx(简称甲)及上海xxxx(简称乙)双方的股东决定,甲拟吸收合并乙,合并完成后,甲尚继续存续,乙将注销。根据有关
法律规定, 合并各公司的债权债务均由合并后存续的甲承继,请合并各公司的债权人(“债权人”)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
日内,未收到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凭有效债 权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像样公告。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