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业资产评估-资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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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进行企业价值评估时,可以采用多种方法,如市场价值法、直接比较法、财务分析法、折现现金流量法和品牌评估法等。这些方法各有特点,可以根据评估目的和对象的不同选择合适的方法。
同时,企业价值评估也需要借助一定的模型,如现金流量折现(DCF)模型和经济利润折现(DEP)模型等。这些模型可以帮助将预期经济数据通过模型转变为当前的企业价值,从而更准确地评估企业的价值。
企业价值评估是一个综合性的分析过程,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和模型,全面考虑企业的各个方面,从而得出准确的企业价值评估结果。这对于企业的决策和投资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净值评估报告是对公司整体资产进行一个评估,用于全面了解公司财务情况,特别是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情况。
需要对总资产、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进行盘点和评估,还包括总负债、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等,从而进行分析净值,通过合理且公正的计算方法,对净值的变化趋势和净值与负债的关系进行分析。
通过对资产、负债和净值数据的分析,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评估。
公司资产评估通常包括收益现值法、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清算价格法等方法。
1、收益现值法指将被评估的长期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按一个合理的折算率计算出的现值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主要适用于因使用而引致价值损耗(忽略无形损耗)的长期资产。
2、重置成本法指以重新购置被评估资产可能花费的成本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主要适用于市价波动幅度较大的资产。
3、现行价格法指以被评估资产的现行市价作为估算该项资产现值标准的评估方法。主要适用于市价波动幅度较大的资产。
4、清算价格法指以企业清算时其资产可变现的价值为标准,对被评估资产的价值进行评估的方法。
有一些评估报告会采用分段法确定评估对象的预测期,将企业未来现金流分为明确预测期期间(详细预测期)的现金流和明确预测期之后(永续期)的现金流。在详细预测期间,评估报告会逐年明确地预测未来一段期间(比如5年)评估对象产生的净现金流量。
企业整体资产评估的具体范围
具体范围是指评估人员具体实施评估的资产范围。是在评估的一般范围的基础上经合理必要的重组后的评估范围。在具体划定企业整体资产评估达到具体范围时应注意:对于在评估时点一时难以界定的产权或因产权纠纷暂时难以得出结论的资产,暂不列入企业评估的资产范围;在产权界定范围内,若企业中明显存在生产能力闲置或浪费,以及某些局部资产的功能与整个企业的总体功能不一致,并且可以分离,按照效用原则应提醒委托方进行企业资产重组,重新界定企业评估的具体范围。
企业资产重组的主要形式:一是“资产剥离”;二是对企业生产经营能力的“填平补齐”。无论采用何种形式,都应以企业正常的设计生产经营能力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