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许可证代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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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资料
申请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道路货物运输经菅申请表》;
2、企业章程文本;
3、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
5、拟投入车辆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座位数以及客车外廓长、 宽、高等。若拟投入车属于已购置或者现有的,应提供行驶证、车辆技术等级证书(车辆技术检 测合格证);
已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人员的和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申请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应当向设立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许可程序予以办理。
进度掌握:申请人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交委运政窗口领取《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并签注意见盖章→申请人持申请表和申请材料到运政窗口申报→运政窗口材料审查并录入信息→报县运管所审核、现场勘查→县运管所审批→运政窗口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