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时公告:中国商报登记证遗失作废声明(2024)登报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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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时公告:商报登记证遗失作废声明(2024)登报联系电话登报电话:400--661--2528、187--0156--2488。(2010)贵执字第0710号产品名称:[具体产品名称]胡宪龙、余来安、王强:本院受理安徽和泰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副本及开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11年4月1日8时30分在本院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本院受理( )诉( )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状副本、( )及开庭。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 )日()时()分在本院( )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