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汇危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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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加强科技创新,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按照《指导意见》第十六条提出的创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等要求,建设成果转化平台,开展相关制度建设。其一,建立健全推动技术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加大对平台建设、政策引导、资金奖励、指导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制定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动各类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领域基础性、前瞻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快相关成果应用示范推广。
其二,建设地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科技创新平台。鼓励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建设共享的试验、检验、中试、大试平台;加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合作,打通“产学研用”有机合作的通道,多元化构建创新链,形成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新理论、新技术、新装备和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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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代表联合视察,助推“无废城市”建设
固体废物,即各种“垃圾”,是大气、水、土壤污染的重要来源。今年年初,市人大成立了执法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检查流程,周密组织,深入调研,扎实推进。2月份,召开了全市环资城建工作会议,对执法检查工作提出了要求,遴选第三方机构对南京市贯彻实施固废法情况进行了客观、全面的评估,评估报告通过了论证。
记者了解到,今年4月份以来,各区人大结合实际,积极组织法律培训学习,加强法律宣传,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监督检查工作,市人大环资城建委先后参与了鼓楼、栖霞、浦口等区的执法检查。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各执法检查组对涉及的各级部门及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了法律知识测试,参加测试累计700余人次。
那么,相关企业应在哪些方面加以注意、加强管理呢?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现场核查要点:
1、一般工业固废统计台账,是否完整记录分品种固废的产生、贮存、收集、利用、处置等情况且与填报数据一致;自行处置利用设施情况与报告信息是否一致,处置利用设施是否检测废水和废气排放,处置利用设施是否产生二次废物;
2、自行贮存设施情况与填报信息是否一致,贮存设施是否已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张贴环保图形标志等环境保护要求,贮存设施采取了哪些环保措施;
3、转移情况:遴选委外单位的制度文件与具体流程,是否掌握委外固废的终利用处置去向,不掌握委外固废终利用处置去向的原因;涉及跨省转移固体废物的,是否已按照《固废法》要求办理备案或许可;
4、下游接收单位核查情况:与受委托收集、利用、处置、运输一般工业固废的接收单位,是否均签订了书面合同;接收单位是否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本单位,有书面反馈材料;接收单位是否具备环评手续,是否具备现场踏勘照片等材料;接收单位是否对接收的一般工业固废进行台账管理,实际接收情况是否与本单位报告的信息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