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朝阳专利放心省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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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1984年3月1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第四次会议通过根据1992年9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次修正根据2000年8月2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第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08年12月27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第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专利授予条件:
各国专利法规定不同,中国和多数国家都要求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应具备新颖性、性和工业实用性。
新颖性指在提出专利申请之日或权日,该项发明是现有技术中所未有的,即未被公知或公用的。凡以书面、磁带、唱片、照相、口头或公然使用等方式已经公开的发明,即丧失其新颖性。有些国家采用世界新颖性,有些国家采用国内新颖性,也有些国家公知以世界范围为标准,公用以本国范围为标准。新颖性的丧失有其例外,例如,在一些的国际展会上披露发明的,不一定丧失其新颖性,法律允许发明人在展会后一定期间内提出专利申请。
性也称创造性,指发明在申请专利时比现有技术,其程度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普通人员不是显而易见的。虽然与现有技术相比有所改良,但对于该技术领域的普通人员而言属于显而易见范畴的,则不能授予专利权。
实用性指发明能够在产业上制造和使用,并且能够产生有意义的效果。 例如,任何声称可以制造出永动机的发明,因其不可能具有实用性而无法在多数国家得到专利授权。
上面所称的现有技术,在中国专利法中,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专利代理是指在申请专利、进行专利许可证贸易或者解决专利纠纷的过程中,专利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委派具有专利代理人资格的在专利局正式授权的专利代理机构中工作的人员,作为委托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局办理专利申请或其它专利事务所进行的民事法律行为。专利代理还包括,专利代理人接受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人的委托,作为委托代理人,在委托权限内,以委托人的名义,复审委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向专利员会办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相关事宜。
2019年8月12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关于加快推进“蓝天”专项行动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集中整治专利代理的行业乱象[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