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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企业名称:某某龙逸金属制品有限工作室经核查,你单位申请备案的某某龙逸金属制品有限工作室建设年加工10万平方米喷塑实验台项目,符合《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修订)》之规定,提交资料符合《某某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 2014 1339号文)》要求 ,准予备案。备案内容如下:一、建设:某某市曲梁镇大樊庄村12组二、建设主要内容:项目新建厂房1000平方米,建设喷塑配套项目,主要为工作室生产的实验台提供配套喷塑;工艺技术:实验台半成品—表面洁净处理—喷粉—固化烘干(使用天然气)—卸架—成品;主要设备:整体喷塑生产线一条,天然气加热及其他附属设施。同时按照要求配备环保设备。三、建设起止年限:2017年08月 至 2018年02月四、总 投 资:500万元 ,其中: 企业自筹500万元, 国内0万元, 其它资金0万元。
许昌东恒投标文件标书设计工作室—工程咨询部 在纯电动客车领域,宇通和中通成功跻身者梯队,市场份额占比18.9%,较2015年的15.2%上升了3个百分点,行业的位置保持不变;南京金龙和安凯东恒5.6%、5.1%的市场占比位列参与者梯队,余鳖距较为明显,但与生存者相比优势不足,有被赶超的风险;江苏九龙、苏州金龙、北汽福田、厦门金旅、比亚迪等企业暂时处于生存者梯队,在市场占比上有些企业与第二梯队参与者相鳖距不是十分明显。
村委招标,3家单位报价只有中标人提供比选文件,被巡察组发现
不久前,四川省彭州市委巡察组进驻濛阳街道,对辖区各村(社区)开展延伸巡察。在查阅白土河村2018年村级实施项目建设台账时,一套《施工比选文件》引起了巡察人员的注意。
巡察人员经比对发现文件资料与会议记录不相符,整套文件中只有一家单位的比选资料,但白土河村议事会议记录上却有三家单位的报价,后中标的单位也恰巧是有比选资料的单位。
“是只有一家单位参与比选,还是另外两家单位的比选资料没有归档?”巡察组带着疑问,随即找来该村时任党委书记龚元华核实了解。
“村里实施的项目一般是怎样确定施工方的?”巡察组工作人员先从外围发问。
“我们都是通过村上开议事会比选确定施工方的,大家说找哪个修就哪个修,都由老百姓说了算。”龚元华底气十足地回答。
“那你看看这项比选,为什么议事会记录了3家单位报价,但只有1家单位的比选资料。”巡察组组长把议事会记录和比选文档出示在龚元华面前进一步追问。
面对前后不一的资料,龚元华涨红了脸吞吞吐吐地说:“可能是村里做资料的没把其他两家单位的资料放进去吧……”
“为什么中标单位的资料是的,没有中标的两家单位恰好什么资料都没有?”巡察组工作人员反问道。
“有啥话要实话实说。”龚元华显得局促不安,便保持沉默、不再说话,巡察组工作人员进一步说道。
“我如实向组织交代。”龚元华自知无法自圆其说,就向巡察组工作人员道出了真相:“这个修垃圾房项目因为当时迟迟没有确定位置而延误了工期,就没有通过议事会集体议定,直接找了一家单位来修。我们制作虚假比选资料通过了第三方审计,想不到被你们发现了……”
巡察组随后将问题线索转交给街道纪工委进行核实,纪工委调查人员通过与该村主任杨某某、文书阳某进行谈话和调取相关书证材料等方式,证实了龚元华的违纪行为。终,龚元华因未正确履行职责被濛阳街道党工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村主任杨某某、村文书阳某等人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案件查处后,濛阳街道纪工委以案为鉴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开展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彭州市纪委监委结合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对近年来查处的村级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分析,出台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工作办法,引导村级党组织书记廉洁用权,防止“一肩挑”变“一言堂”。
招投标人必看!招投标文件合同需要审查的八个要点
在招投标行业工作的人都知道,签订合同不能背离招投标文件里的实质性内容,不能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否则需承担法律责任。实质性内容指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所确定的基本内容,包括招标方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主要指工程价款、投标方案、工程工期、质量标准等。那么,招投标文件合同审查的要点有哪些呢?
招投标合同时应特别注意合同中条款的约定。建设工程合同一般分为通用条款和条款,通用条款是指适宜于所有的招投标建设工程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条款是指仅适用于具体工程建设,由当事人双方约定的条款。的合同主要体现在条款的约定上,条款越细化、越准确越好。
签订招投标合同时需要审查的要点有以下8点:
1、发包方、承包方为工程施工创造条件和创造环境的权利和义务分担的约定。我国一般在合同中约定由承包人承担,其费用则由发包方承担;承包方的主要工作为负责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物、构筑物、文物、古树名木的保护,但费用由建设方承担等。
2、合同价款的约定。合同价款的方式有三种:固定价格、可调价格、成本加酬金价格,采用哪一种价格方法由双方协商确定,若采用固定价格则应有合同价款包括的风险范围。
3、合同工期的约定。主要是约定除因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的原因和设计原因,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出现工期顺延以外的具体情形,如有人为的阻挠施工、非由于施工人的原因,设备、机械的突然损坏等,此等情形方可顺延。
4、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应约定中间验收的具体部位及验收的具体方式方法、验收程序、验收要求等。
5、材料、设备供应的约定。应详细约定如由发包人负责材料和设备时的责任承担或由承包人负责供应时的责任承担。一般地说,发包人负责供应时责任要重于承包人,但发包人得到的好处是可以节约工程造价,对此,发包人享有选择权。
6、工程分包的约定。双方应约定要分包的具体工程名称和承担分包工程的具体施工单位 ,好再约定就分包工程三方签订单合同。
7、违约责任的约定。对违约金的约定要符合法律规定,不能过分或低于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此外,还应约定违约损失的范围,特别是可得利益的损失的范围。
8、解决纠纷方式的约定。可约定协商、仲裁、诉讼三种方式,协商不成的,可以提交仲裁或诉讼,但不能在合同中同时约定既可仲裁又可诉讼,只能约定二者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