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企业代理记账服务中心-崇州益财企服
-
面议
创新客户合作模式,建立长期共赢关系
合作伙伴式服务理念
益财倡导合作伙伴式的服务理念,将企业客户视为长期的合作伙伴,而不仅仅是服务对象。公司注重与客户建立密切的沟通和信任关系,深入了解客户的业务发展战略和财务目标,与客户共同制定财务规划和解决方案,实现双方的共同成长和发展。
在服务过程中,益财的团队会定期与客户进行沟通和反馈,及时了解客户的需求变化和意见建议,对服务方案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同时,益财还会为客户提供增值服务,如行业资讯分享、财务培训讲座等,帮助客户提升财务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力。
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机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与客户的合作深度,益财探索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机制。在一些特定的财务项目中,益财与客户签订合作协议,根据项目的成果和效益进行利益分配。这种合作机制不仅激励益财更加积极地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努力实现项目目标,同时也让客户更加关注和参与到财务项目中来,形成双方共同努力、互利共赢的良好局面。
以创新为翼,崇州益财代理记账公司在服务模式、技术应用、人才培养和客户合作等方面不断探索和突破,为企业提供了、的财务服务支持。在益财的助力下,企业能够更加专注于核心业务的发展,实现腾飞的梦想。未来,益财将继续秉持创新精神,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企业的发展创造更多价值,成为企业在财务领域的长期合作伙伴。
在纳税筹划过程中,益财财税始终将风险防控放在,确保企业的纳税筹划方案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稳健运行。团队成员具备敏锐的风险意识和严谨的风险评估能力,能够及时识别和评估纳税筹划方案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并制定相应的风险应对措施。
益财财税会定期对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进行跟踪和研究,及时调整纳税筹划方案,确保企业始终符合新的法律法规要求。同时,在方案实施过程中,益财财税会与企业保持密切沟通,对企业的财务和税务状况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例如,在税收政策调整导致某项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时,益财财税会时间通知企业,并为企业提供相应的调整建议,帮助企业避免因政策变化而引发的税务风险。
崇州纳税筹划主要有以下方法:
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产业优惠政策利用
高新技术产业:崇州地区对于高新技术企业通常有显著的税收优惠。企业若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如在研发投入占比、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科技人员占比等方面达标,可享受企业所得税减按 15% 税率征收的优惠。例如,当地一家从事软件开发的企业,经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后,原本 25% 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为 15%,大幅减轻了税负。
环保产业:环保节能产业也备受政策支持。对于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企业,自项目取得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实行企业所得税 “三免三减半” 政策。比如崇州的一家污水处理企业,在运营初期就通过利用该政策节省了大量的企业所得税支出。
区域优惠政策利用
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崇州的各类经济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往往有特殊的税收政策。入驻企业可能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一定比例的返还。比如在某工业园区,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的 50% 可返还给企业,这对于降低企业税负有着积极的作用。
民族地区或特殊区域:如果企业位于民族自治地方等特殊区域,经省级人民批准,可以减征或者免征企业所得税中属于地方分享的部分。这为在这些区域经营的企业提供了特的纳税筹划空间。
二、选择合理的企业组织形式
公司制与合伙制的选择
从纳税角度看,公司制企业需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存在双重征税问题。而合伙制企业一般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合伙人只需根据分配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例如,一家小型的创意设计工作室,如果注册为有限责任公司,利润需先缴纳 25% 的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再缴纳 20% 的个人所得税;若注册为合伙企业,只需合伙人按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高为 35%,整体税负可能更低。
子公司与分公司的选择
税收预缴方面:子公司是立法人,需立核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与母公司分别进行纳税申报;分公司不是立法人,其企业所得税需汇总到总公司一并计算缴纳。若崇州某总公司预计分公司在设立初期会亏损,设立分公司可将亏损在总公司汇总纳税时进行抵扣,减少总公司应纳税额。
税收优惠享受方面:如果子公司符合当地的税收优惠条件,可以立享受优惠政策,而分公司则需与总公司统一考量是否符合优惠条件。例如,总公司不在税收优惠区域,分公司所在的崇州地区有针对新设立企业的税收优惠,此时设立子公司可能更有利于享受当地优惠。
三、合理规划成本费用
存货计价方法选择
在物价上涨时期,采用先出法(FIFO)计价存货,会使成本偏低,利润偏高,导致所得税增加;而采用加权平均法或个别计价法可以使成本相对均衡,避免利润波动过大带来的税负增加。例如,崇州一家建材销售企业,在原材料价格持续上涨时,将存货计价方法由先出法改为加权平均法,有效降低了当期利润,减少了企业所得税支出。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选择
直线法与加速折旧法:直线法每年计提的折旧额相对固定,而加速折旧法(如双倍余额递减法、年数总和法)前期计提折旧多,后期计提折旧少。企业如果处于税收优惠期外,采用加速折旧法可以使前期成本增加,利润减少,从而延迟纳税,获得资金的时间价值。例如,崇州的一家制造企业在非税收优惠期间,对新购置的生产设备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前期减少了应纳税所得额,节省了现金流。
折旧年限调整:合理确定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也可以进行纳税筹划。在符合税法规定的前提下,适当缩短折旧年限可以增加每年的折旧额,降低利润,减少所得税。但需注意,税法对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有低规定,企业需在规定范围内操作。
四、合理规划收入
收入确认时间调整
销售货物收入:对于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企业,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收入确认时间。企业可以合理安排收款时间,从而控制收入确认的期间,将收入延迟到下一纳税年度,实现递延纳税。例如,崇州的一家电器销售企业,与客户签订了分期收款销售合同,将原本应在当年 12 月确认的一笔大额销售收入的收款日期约定为次年 1 月,从而将收入确认推迟到下一年,减少了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
提供劳务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安排劳务进度来控制收入确认时间。如果企业预计当年盈利较多,可以适当放缓劳务进度,将部分收入确认推迟到下一年度,以降低当年税负。
五、税收递延筹划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递延: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本年度实际发生额的一定比例(如 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一定比例(如 175%)在税前摊销。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合理安排在不同年度,实现税收递延效果。例如,崇州一家企业有多个研发项目,可将部分项目的费用支出提前或推迟,结合企业的盈利状况,在不同年度享受加计扣除,降低整体税负。
企业重组税收递延:在符合条件的企业重组中,如股权收购、资产收购、企业合并、企业分立等,企业可以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实现税收递延。例如,在企业合并中,被合并企业的股东取得合并企业的股权支付,暂不确认有关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其非股权支付仍应在交易当期确认相应的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企业可以利用这种方式,在不影响经营的前提下,合理规划重组交易,降低短期税负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