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修订《招标投标法》。
根据党中央、关于改革完善招标投标制度的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有关部门加快修订《招标投标法》理事会。修改稿(以下简称修改稿)已于2020年报送审议,2015年7月报。此次修改,将中标管理问题作为关注的问题之一,并在修订稿中提出了系统性解决方案。
一是引导投标人正确、合理地确定评标方法。一方面,修订稿强化了招标人对招标项目的主体责任,规定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的实际需要和技术特点,合理确定评标方法,避免采用经审查的评标办法。不论项目类型如何,低评标方法。另一方面,修订稿确立了物有所值作为招标活动的原则,并引入了全生命周期成本的概念。对依法招标的项目,鼓励招标人考虑招标项目的建设、使用、维护、拆除、更新等综合成本,以及能源资源消耗水平和环境在确定评标标准时产生影响,以免过分强调投标报价因素。
二是规范异常。由于往往难以判断和确定投标价格是否低于成本,《招标投标法》中关于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投标的规定在实践中难以操作。 2017年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删除了原条第11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排挤竞争者为目的,以低于成本的价格销售商品”。修订后的草案借鉴了国际公认的公共采购规则,并规定了处理异常投标的程序。评标应当要求投标人在合理期限内对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标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或者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说明价格合理性的,评标可以拒绝投标的,招标人也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投标人的履约能力进行审查和确认。通过引入异常投标处理程序,引导招标人和评标有效控制合同履约风险。
三是促进评标质量的提高。修改草案,优化评标组成机制,强调评标成员的组成由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评标工作的分工要求确定;投标人委托的代表应当熟悉招标项目要求,可以是本单位人员,也可以是外部;随机抽选难以人数或评标质量的,招标人可直接确定评标。强化评标对评标质量的责任,要求评标报告说明各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的特点、优势、风险等及推荐理由;同时,加强对投标人评标的监督,投标人认为评标活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符合评标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的。投标文件,有书面或计算错误,评标成员对客观评价因素的得分不一致,或得分异常高或低的,有权向评标及其成员提交书面意见。通过这些规定,规范评标的行为,促进评标质量的提高。
投标文件的审查,在投标过程中,除了编写投标文件外,标书制作投标文件的审查也是作为一项非常重要影响工作。任何轻微的疏忽都可能就会造成社会不可估量的后果,大多数投标人由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研究方法不够全面深入,对细节信息处理方式不当而被放弃。所以,如何通过检查招标文件,对于投标人来说也是这样一个国家关键技术问题。
核对企业项目进行编号和名称: 投标管理文件系统中所有项目编号和名称均正确。
实践中,为了节省时间,由于业务部门编制的招标文件数量较大,编制招标文件往往是从原招标文件修改而来。有时由于时间限制或同时编制其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编号和名称可能有误。
核对投标人姓名: 投标人姓名是否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管理生产经营许可证、银行客户信用调查证书等相符。
有时候我们因为投标人的名字会匆忙写在投标人的名字上,所以会导致出现对于一些学生错误,比如字数少,用词不正确,借用中国其他企业单位的资质,帮助学习别人进行准备投标,很容易把投标人的名字搞错。
检查项目招标文件的布局: 文字格式、字体、行数、图片信息是否存在模糊、歪斜、是否按招标文件系统要求我们编辑。
检查招标文件目录: 是否编制了招标文件目录,目录是否完整,目录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页码是否更新等。
试 用
4.1新聘人员经甄选合格、依审批权限报请核准后方可试用,由人力资源部发出《员工试用通知书》通知被录取人员试用,同时发出《员工薪资通知书》至财务部,起薪日为员工正式报到上班日。
4.2 新员工接试用通知后,按规定时间到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手续。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
1)学历证、学位证、身份证、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
2)其它经应缴验的证件;
3)半身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二张;
以上所有须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一经查证,公司即日除名,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力。
4.3新员工入职时须与公司签定《员工聘用合同书》。普通员工合同期为一年,中层以上级管理人员及骨干技术人员合同期为一年。
4.4员工入职后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公司方予以正式录用。如有申请豁免或缩短试用期者须由人力资源部依审批权限报请核准。
4.5 员工试用期内,公司根据员工的表现并进行综合考评后,经部门直属主管提议,由人力资源部依审批权限报请核准,可延长或缩短其试用期。但试用期长不得超过6个月,短不得少于1个月。
4.6 试用期内,公司和员工均可随时解除合同,但双方均应提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待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4.7试用不到一周主动申请离职者,公司不予计发工资,。
4.8 试用后两周内经入职培训考核不合格不能上岗者,或本人在试用一个月内主动申请离职者,公司依员工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工资。
4.9 凡被本公司辞退或未经批准擅自离职者,一律不得再次录用。
5.0 录用
5.1 新员工试用期满,人力资源部须会同员工所在部门直属主管,根据员工试用期内的综合表现,对试用员工进行转正考核。
5.2 试用部门将员工考核结果如实记录,并签署部门考核评价后报人力资源部。考核意见如认为有必要延长试用时间或解除聘用,应有具体情况说明。
5.3人力资源部依审批程序报请核准。
5.4 人力资源部负责发出《试用期满通知书》,通知试用员工转正考评结果及员工转正定级情况。同时发出《员工薪资通知书》通知财务部,转正薪资从转正核定之日起计。
5.5员工转正考核合格后,即成为本公司正式员工,享受正式员工的相关福利待遇(详见公司《员工福利政策》),人事部备案。
公司依据工作实际需要,可随时调整员工的职务、职级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须服从公司统一安排。
6.2 公司各部门如有需要在公司范围内迁调员工,须由部门负责人填具《员工迁调申请表》由人力资源部依审批程序报请核准,并发出《员工迁调通知书》后,方可迁调。
6.3员工调职前,将公司所配物品,包括电脑设备、书籍资料、办公用品等交还行政部,或根据需要,依公司资产转移有关规定进行转移申请和转移登记。
6.4 迁调如涉及职级薪资有调整,由人力资源部出具《员工薪资通知书》通知本人与财务部,生效日为迁调的实际到位日。
6.5员工接到迁调通知后,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须于十日内、其他人员须于七日内,办妥移交手续就任新职。如奉调员工由于所管事务特别繁杂,无法如期办妥移交手续时,可酌予延长,但长以五日为限。
6.6如员工迁调至异地公司,奉调员工可以出差旅费支给办法报支旅费,报销单位为奉调员工新至的公司。
6.7 迁调员工离岗后,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由其直属主管代理或人员代理。
7.0 培训
7.1 公司为各级员工提供不同阶段的培养训练,员工培训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7.2 每年年初,人力资源部应在年度人力资源规划中,拟定公司全年度员工培训计划。
7.3 员工有权利和义务按有关规定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培训。
7.4 培训分为以下几类:
1)入职培训:凡公司新员工入职后均应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入职培训内容,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制定。
2)在职培训: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培训需求制定相关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各项专题讲座和进行技术交流,对在职员工进行培训。
3)脱产学习:经主管经理核准,员工可参加公司外的短期培训和学术交流。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为员工支付相关培训费用。如有需要,公司可要求参加脱产学习的员工与公司签署培训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业余学习:员工在工作时间以外自发的学习活动,公司可提供必要的、合理的支持。
5)职员定期企业内训:包括事务班和技术班。
事务班:培训对象为集团各子公司总经理和集团各部门经理;培训内容为业务策划、经营管理、领导技巧等经理必修的知识与技能。
技术班:培训对象为集团总部技术人员及各分公司技术部门主管级以上人员;培训内容为公司代理商品技术研讨、新产品技术学习等。
7.5员工参加各类培训的考核成绩,均需记入员工档案,以备查考。
一、生产场区周围保持清洁,源,25米内不得有暴露的垃圾堆、垃圾场、坑式厕所、粪池等孳生有害昆虫的场所,卫生区采取“四定”办法,即: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内外环境整洁。
二、原材料要符合卫生要求,采购员采购食品按规定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复印件,禁止采购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三、食品入库前要进行验收登记,食品贮存应做到分类存放,离地离墙先入先出,定期检验,及时清理;盛装原材料的容器要定期清洗。仓库严禁存放亚硝酸盐及杀虫剂等有害有毒物质。
四、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有效;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虫等检查和打扫卫生。
五、生产设备、工具、容器在使用前清洗消毒,用后要清洗。
六、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灭蚊蝇灯、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办公室,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食品包装、存储、运输管理制度
为了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储存、运输安全,有效防止在存储、运输过程中发生食品污染、损坏和变质事件,根据《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储运图示的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二、包装材料应清洁、干燥、、无异味,符合相应的食品包装国家卫生标准的要求,采用马口铁罐或软罐作包装时,应符合相关罐头包装物标准的要求。
三、仓库保管员入库时检查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外观质量,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内容与入库进货票相符后,方准入库存储。
四、仓库保管员应根据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食品;食品应离地、隔墙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食品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形或较重的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五、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六、应定期检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七、仓库养护员应根据库存食品的理化性质及流转情况,定期检查食品的质量情况,做好食品养护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通知食品安全管理员。
八、由工厂送货运输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时,须由经营科运输单位,该运输单位经条件确认,即运输资格、运输卫生要求,运输质量要求等,并有运输合同。 客户自提时其运输工具也应符合工厂运输规定,工厂应提醒客户注意。
九、运输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的车辆要, 不得与其他有毒污染物同车运输。车辆容器要清洁卫生;运输直接入口食品,应用密闭(有通气孔)的容器盛装。
十、运输工具(包括车厢、船仓和各种容器等)应符合卫生要求;应清洁、干燥、无异味、有篷盖,根据产品特点配备防雨、防晒、防尘、冷藏、保温等设施。
十一、装卸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时讲究卫生,食品不直接接触地面,不在马路上堆放直接入口食品。
十二、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装车后,除能加锁密闭的运输车外,要人不离车;运输过程中要做到防尘防蝇,防止污染,防晒,生熟分开。
十三、运输作业应轻装、轻卸,避免强烈震荡、撞击,防止损伤成品外形;且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有腐蚀性、潮湿的物品物品混装、混运,作业终了,搬运人员应撤离工作地,防止污染食品。
十四、经常开展教育活动,教育贮运人员严格按规程操作,杜绝违章操作,如因违章操作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追查运输部负责人和贮运人员本人责任。
十五、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