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国一信-青海饮水机涉及饮用水批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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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涉水产品:
涉水产品是指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其含义是:凡在饮用水生产和供水过程中与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及有机合成管材、管件、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及其他材料和化学物质。
二.涉水产品规范: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GB/T5750)
卫生部《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卫法监发〔2001〕161号)
《生活饮用水消毒剂和消毒设备卫生安全评价规范(试行)》(卫监督发〔2005〕336号)
《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检验规定》(卫法监发〔2001〕254)
硬聚氯乙烯管材 PVC-O管材材料
1.1 MRS值
PVC-O管材应使用符合本文件要求的坯管生产,并且在环向和轴向达到预期取向水平后,制造商按附录C规定的步骤对其进行长期静液压强度预测,按GB/T18252确定预测静液压强度的置信下限σLPL,根据置信下限按GB/T 18475确定材料的MRS值
1.2 设计应力σD
2、连接件材料
2.1PVC-M连接件
PVC-M连接件的材料应符合GB/T 32018.2的规定。
2.2球墨铸铁连接件
球墨铸铁连接件的材料应符合GB/T13295的规定。
3、弹性密封圈材料
弹性密封圈材料应符合GB/T 21873的规定。
管道分质直饮水定义
利用过滤、吸附、消毒等工艺对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市政供水或自建供水为原水,进一步深度(特殊)处理,通过立封闭的循环管道输送,供给人们直接饮用的水。
一般卫生要求
1.新建、改建、扩建的管道分质直饮水工程的选址、布局、设计、施工和安装应符合CJJ/T 110和GB50015的规定。
2.管道分质直饮水的水处理设备、与饮用水接触的输配水管网(包括水处理材料、防护涂料等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应卫生安全,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批件,以及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的检测机构或具有自检能力的单位出具的符合GB/T 17219的检验报告。
3.设施新建、改建、扩建后或停止运行30天以上,应进行全管网的清洗消毒,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
饮水机净水器
1使用性能
1.1 净水水质
所有净水器的净水水质均应不低于GB 5749要求。其中,反渗透纯水净水器净水水质还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 反渗透水处理装置》(2001)中6.3要求。
1.2 软化净水器的软化效率
软化净水器的软化效率应不低于50%。
1.3 纯水净水器的去除效率
纯水净水器对钙、镁盐类的去除效率应不低于85%。对一般指标和无机物、挥发性有机物的去除率应分别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 反渗透水处理装置》(2001)中6.1、6.2要求。
1.4 矿化指标
矿化净水器的矿化指标应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处理器卫生安全与功能评价规范 矿化水器》(2001)第6.2条要求。
1.5 杀除菌效果
杀除菌净水器处理后的净水中的微生物指标应不低于GB 5749中4.1.9表1中微生物指标的要求。
1.6 电解水器碱性水pH
电解水器的碱性水pH应大于进水且不应大于8.5。
1.7 初始净水流量
净水器的初始净水流量应满足5.3.8要求且不低于标称值的95%。
1.8 净水流量
净水器的净水流量应不低于2L/h。
1.9 额定总净水量
净水器的额定总净水量应大于1000L且不小于标称值的95%。
2、外观
2.1 净水器外观应清洁、整齐、无污渍、无锈蚀。
2.2 净水器外露结构件表面应平整光滑、色泽均匀,棱角部位圆滑过渡。
2.3 涂(镀)层表面应平整光洁、色泽均匀。
2.4 净水器与饮水机配合松紧适度、桶体平稳。
2.5 铭牌等各种标志、标识的文字和图案应清晰、明显、正确。
3、密封性能
净水器与饮水机配合可靠,无泄漏。
聚乙烯(PE)管件材料要求
1、聚乙烯混配料
生产管件应使用PE80或PE100级混配料,混配料应符合GB/T 13663.1-2017的要求。
2、聚乙烯混配料的分级和命名
聚乙烯混配料应按GB/T18475中规定的小要求强度(MRS)进行分级和命名。
小要求强度(MRS)以管材形式测定并外推得出。应按GB/T18252测试混配料的长期静液压强度,压力试验在至少三个温度下进行,其中两个温度固定为20 ℃和80℃,第三个温度可以在30℃至70℃间自由选择,以确定20℃、50年置信下限(σLPL),从20 C、50年的置信下限(σLPL)外推MRS值。
注:国际上一般采用ISO9080和ISO12162对聚乙烯混配料进行分级和命名,ISO9080和ISO12162分别对应GB/T 18252和GB/T 18475。
不允许80℃回归曲线在5000h前(t<5000h)出现拐点。
混配料制造商应提供符合分级和命名的级别证明。
聚乙烯涉及饮用水批件
1、非聚乙烯部件材料
1.1 一般要求
管件中非聚乙烯部件的材料不应对所输送水质及聚乙烯材料性能产生负面影响或引发开裂,并且应满足管道系统的总体要求。
1.2金属材料
所有易腐蚀的部分应充分防护。管件金属部分的材料在管道使用过程中对塑料管道材料不应造成降解或老化。
当管件中使用不同的金属材料并且可能与水分接触时,应采取措施防止电化学腐蚀。
1.3弹性密封件
制造弹性密封件的材料应符合GB/T 21873-2008要求。
1.4其他材料
不应对管件材料的长期性能和水质产生影响。若使用油脂或润滑剂,不应渗至熔接区。
2、回用料
生产管件不应使用回用料、回收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