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销单一是由于商用车零配件企业受限于地区的条块分割,这决定了其只能通过点对点的模式维系客户关系。而资金方面的问题也同样决定了零配件企业难以用大量投入来进行技术研发。全国性的重复建设使得零配件企业深陷价格竞争的泥淖,这造成了严重的资本浪费。一个完整的蛋糕被分得支离破碎,从而难以形成大规模的生产,进而使得它们赢利水平上不去,也难以在后续研发上进行大的投入。
汽车零部件作为汽车工业的基础,是支撑汽车工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要因素。特别是当前汽车行业正在轰轰烈烈、如火如荼开展的自主开发与创新,更需要一个强大的零部件体系作支撑。整车自主品牌与技术创新需要零部件作基础,零部件的自主创新又对整车产业的发展产生强大推动力,他们是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没有整车的自主品牌,强大零部件体系的研发创新能力难以迸发,没有强大零部件体系的支撑,自主品牌的做大作强将难以为继。
国内零部件企业要想在未来国际化市场竞争中占有一席之地,快捷的途径就是通过兼并重组,形成规模化的零部件企业集团。零部件企业的兼并重组比整车更急迫,如果没有大的零部件企业出现,成本下不来,质量上不去,整个行业的发展就会极其困难。在国内零部件企业规模小、实力弱、研发能力不足的背景下,零部件产业若想快速发展,加快兼并重组,形成规模效应。
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加强对汽车销售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切实规范汽车市场交易行为。要认真梳理排查日常检查和申诉举报中发现的涉嫌不正当竞争的案件线索,依法查处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汽车集中交易市场以各种方式虚假表示、虚假宣传误导欺诈消费者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要结合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严厉查处汽车品牌经销服务店利用为消费者办理汽车按揭贷款、汽车保险等服务之便收取金融服务公司、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所谓“返利”、“好处费”的商业贿赂行为。要加强对汽车相关广告的监测和检查,依法及时查处各类广告违法行为。要进一步规范汽车销售合同,积极推行汽车销售合同示范文本,依法处理“霸王条款”。要加强行政指导,综合使用行政告诫、行政建议等措施,制止经营者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的行为。
汽车产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落实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的总体要求,国家制定了汽车[2]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以及“汽车下乡”、汽车“以旧换新”等一系列稳定汽车消费、加快结构调整的政策措施,为促进汽车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交通运输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汽车销售行为监管和汽车配件质量监管对于确保国家汽车产业调整和振兴政策措施具体落实、保障道路运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积极维护汽车市场秩序,促进汽车产业健康发展。
以一辆10吨报废货车为例,因为“五大总成”按规定不能出售,正规企业在拆解后主要靠卖废钢来获益,多卖两万元,收购价不能超过1.2万元,否则算上成本、税收,就会亏损。但地下拆解厂完够以两万元甚至以上的价格收购,因为至少违规出售“五大总成”,就可以大赚一笔,如大货车发动机可卖7000元,后桥就能卖8000元,这样下来一辆车卖到2.5万元甚至更高并不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