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31类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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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也称“知识所属权”,指“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和经营活动中的标记、信誉所依法享有的专有”,一般只在有间内有效。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一词是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通常是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占权。
知识产权是在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领域中,、创造者等对自己的创造性劳动成果享有的专有权。其范围包括专利、商标、著作权及相关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传统知识、遗传资源以及民间文艺等。
知识产权类型:
一、著作权与工业产权:
知识产权是智力劳动产生的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以及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占;
它有两类:一类是著作权(也称为版权、文学产权),另一类是工业产权(也称为产业产权);
1、著作权:著作权又称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财产和精神的总称。主要包括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邻接权;通常我们说的知识产权主要是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和作品登记;
2、工业产权: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工业产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商标、服务标志、厂商名称、原产地名称,以及植物新品种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工业产权则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由此看来“产业产权”的名称更为贴切。主要包括专利权与商标权。
知识产权出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知识产权:
1、培养目标:知识产权成人高考培养能在律师事务所、专利事务所、商标事务所等从事商标代理、专利代理等知识产权事务,同时也能在公、检、法等部门从事的知识产权司法审判及其他法律事务,或者在、商标局、专利局、科技局等部门从事知识产权管理事务的知识产权人才;
2、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私法、国际法、著作权法(版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知识产权国际公约、专利文献检索、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原理、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反不正当竞争法、知识产权代理实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