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从事中政建研危房鉴定服务至上,房屋危险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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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危房处理情形的种类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9条 对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一般可分为以下四类进行处理:
(一)观察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安全技术措施后,尚能短期使用,但需要继续或者进行抽检来观察房屋。
(二)处理使用。适用于采取适当技术措施后,可解除危险的房屋。
(三)停止使用。适用于已无修缮价值,暂时不便拆除,又不危及相邻建筑和影响他人安全的房屋。
(四)整体拆除。适用于整幢危险且无修缮价值,需立即拆除的房屋。
《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17条 房屋所有人对经鉴定的危险房屋,按照鉴定机构的处理建议,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如房屋所有人拒不按照处理建议修缮治理,或使用人有阻碍行为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有关部门代修,或采取其它强制措施。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因此,经申请或审查后如果认定为危房,也不意味着要强制拆除,“被危房”与拆除之间是没有必然联系的。
此外,北京和杭州在处理危房方面将主管部门可以采取的强制措施明确为“强制迁离”、“强制搬出”。
《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管理办法》第19条第2款 使用人拒不按照前款规定搬出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书面责令使用人搬出,情况紧急危及公共安全的,区县人民可以责成有关部门组织强制搬出,并妥善安置
《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第30条 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责任人对危险房屋拒不治理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有权作出强制治理决定,必要时应当责令停止使用危险房屋。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责任人仍拒绝治理且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使用安全管理部门应当采取加固、修缮、拆除、改建等治理措施危房鉴定,并可将使用人依法强制迁离危险房屋,相关费用由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责任人承担。
《规定》第8条规定,鉴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三)现场勘查、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据此,没出现场就出报告的情况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在明拆迁律师后想提示广大被房屋拆迁人的是,鉴定意见只是法官借以查明事实、认定案件性质的其中一项依据,但是鉴定意见并不具有当然的科学性和预定的证明力,还需要审查评断其合法性与合理性之后方可作为证据使用。在危房鉴定中,我们在与房屋拆迁方周旋谈判的过程中,看到房屋拆迁方拿出所谓的“危房鉴定报告书”,千万不要慌乱,而是应当沉着冷静地识破该鉴定意见中存在的法律漏洞,见招拆招。
房屋拆迁过程中危房的安全鉴定方法
近几年危房鉴定随着城市改造不断加快,国内几乎所有的一线、二三线以及中小城镇都掀起了旧城改造向新城开发的发展趋势,每年都产生大量的拆迁工程,但随着拆迁进程的加快,一些地方为了政绩需求大肆行“危房改造、推倒新建”之风,而很多城区旧房在建远远不足二十年,这也导致了相关地方与群众在拆与不拆、是不是危房的界定中产生了一定的矛盾;这些旧房质量真的满足不了居住条件了吗?以下就某地区旧城区拆迁规划区内一栋旧建筑是否属于危房以及通过房屋安全鉴定方法进行以下汇总分析。
1.2鉴定标准
鉴定结果符合安全性居住原则和现行标准规范是已有建筑物必需考虑的问题之一。Au级:指对房屋周围基础、环境条件影响下的居住和使用性能没有退化,符合安全性要求;Bu级:符合各项安全性能检测和鉴定要求,但建筑物外观稍差,如出现裂缝等现象,并经鉴定人员认定不宜被评为Au级时可以评为Bu级;Cu级:当对房屋各项检查和鉴定结果显示:不符合Au级的安全性要求,同时也不能引用降为Bu级的条款时,应评为Cu级;Du级:当各项检查鉴定结果指标均不符合对Au、Bu以及Cu级的安全性能要求时,应被评为Du级,通常被评为Du级时,各项指标显示该鉴定对象的承载已相对处于临近破坏的状态,若不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一般被评为Du级别时也被认定为:“全危房”。
2.2地基、桩基的安全性鉴定
根据对建筑的场地地基、桩基沉降观测和检查结果进行鉴定评级。当现场条件适宜于按地基、桩基承载力进行鉴定评级时,可根据岩土工程的勘察档案和有关检测资料的完整程度,适当补充近位勘探点,进一步查明土层分布情况,并采用原位测试和取原状土作室内物理力学性质试验方法进行地基检验,若现场条件许可,也可以通过在基础下进行载荷试验以确定地基(或桩基)的承载力。当发现地基受力层范围内有软弱下卧层时,应对软弱下卧层地基承载能力进行验算。对建造在斜坡上或毗邻深基坑的建筑物,应验算地基稳定性。
3结构质量
该栋建筑地基为褐黄色夹风化碎块,房屋基础结构较紧密,地基承载力不低于150~180kPa;条基宽度为900mm,桩基1700mm×1700mm。经各项结构性安全测定和现场检验,未测出该建筑的主体结构出现倾斜或明显沉降等异常情况发生,表明基础和地基状况良好;主体结构底层A轴门面上设有三跨双层钢筋混凝土门窗过梁,截面均为240mm×180mm,配置钢筋上层过梁4Φ14,下层过梁4Φ16;2轴线AB轴之间4.1m标高下设有一根截面为500×1500mm的钢筋混凝土大梁,承担着上层的墙体和楼面荷载,经鉴定结果显示:建成多年未发现异常;房屋纵横墙厚均为260mm,因为当初建设无考虑到抗震设计,对砖墙进行鉴定发现无空鼓,无明显倾斜及严重压酥,承重墙及纵墙交界处无明显裂缝,但是房屋平屋面没有对应进行做隔热处理,在室内可见房屋尽端山墙上、屋面板和山墙交界处存在一定的温度裂缝,缝宽1mm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