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评估公司-企业资产评估公司-评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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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混改的评估目的多聚焦于为引入投资者而转让企业股权,涉及的价值类型主要包括市场价值与投资价值。当前混改实践中,普遍采用市场价值类型进行评估,并预设企业持续经营的当前状态。例如,江西与天津的国企混改项目均倾向于采用市场价值进行评估。然而,这是否应为国企混改的选择?
对于公开市场的股权交易,市场价值或许适用。但混改中也存在非公开协议交易,依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有产权的非公开协议转让适用于特定重组整合及内部重组整合情形。
此外,混改企业为寻求协同性更强的战略投资者,常会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前筛选投资者并达成意向。战略投资者的引入旨在带来体制、机制、管理、市场、资金及技术等优势,促进混改企业未来发展。鉴于投资者数量有限,往往无法形成有效的竞争市场,交易对价需反映双方诉求,此时投资价值或能更好地体现特定投资关系的诉求。
在企业价值评估项目中,若采用资产基础法,需对评估范围内的单项资产进行评估。但这里的单项资产评估与单项资产评估业务中的单项资产有所不同。评估方法是针对评估对象价值评定的技术手段,因此,关于“两种以上方法评估”的要求应针对评估对象而言。在企业价值评估中,评估对象是股东权益(全部或部分)或企业整体价值,而非各单项资产,故两者在评估结论中的重要性水平不同。此外,单项资产评估业务中的单项资产与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单项资产在价值影响因素、对评估对象的贡献方式和程度等方面也存在差异,因此在评估方法的选择上应有所区别。
企业价值及其评估
企业价值,即企业本身的价值,是市场对其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价值的综合评价。它了单一的利润指标,也不等同于企业账面资产的总价值,因为企业商誉等无形资产往往能显著提升其市场价值。
在市场经济日益活跃的背景下,企业间的兼并、出售等交易行为频发。在这些交易中,对企业价值的准确评估至关重要,以确保交易双方的利益大化。然而,有时被收购方可能因低估自身价值而蒙受损失。因此,企业价值评估逐渐成为企业确保交易公平、获取大利益的重要手段。
企业价值评估是资产评估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评估准则,对特定目的下的企业整体价值、股东全部或部分权益价值进行分析和估算的过程。这一过程有助于企业更全面地了解自身价值,从而做出明智的决策。
资产评估是对企业各类资产进行全面评价和估值的过程,涵盖固定资产、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及各项权益和负债。以下是公司资产评估的常规步骤:
,广泛收集公司资产的详细信息,包括固定资产清单、存货记录、财务报表及无形资产如专利、商标、版权的相关文档。
接着,对公司资产进行科学分类,明确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及无形资产等类别。
然后,根据资产类型和公司具体情况,选择恰当的评估方法。常用的评估方法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和成本法。市场比较法适用于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通过参考同类资产的市场交易价格或价值进行估值;收益法适用于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通过预测其未来现金流入和流出计算价值;成本法则常用于固定资产,通过评估重建或再生产成本确定其价值。
企业在哪些情形下需进行整体资产评估?这通常包括企业设立、改制、发行股票上市、股权转让、并购重组、联营、组建集团、中外合资合作、租赁承包、融资抵押、法律诉讼及破产清算等多种情况。
企业整体资产评估的范围界定,主要分为两个层次:一是企业资产范围的界定,二是企业有效资产的界定,即一般范围和具体范围。
一般范围是从法律产权的角度界定,涵盖企业的全部资产。具体界定时,需参考企业资产评估申请报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产权转让或变动协议合同章程等规定的评估范围,以及国有资产评估立项书中划定的范围。
具体范围则是评估人员实际操作的资产范围,基于一般范围并经过合理重组后确定。在划定具体范围时,对于难以界定的产权或因纠纷难以结论的资产,暂不列入评估范围;若存在生产能力闲置或浪费,以及局部资产功能与整体功能不一致且可分离,应按效用原则提醒委托方进行资产重组,重新界定具体范围。
我国企业价值评估的企业观与价值观
企业观: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其根本在于盈利。然而,关于企业的内涵和本质,理论界存在不同观点。新古典经济学将企业视为追求利润大化的微观经济主体。
企业价值观:企业价值评估是基于企业整体资产和获利能力进行的评估。由于我国经济体制转型,企业性质多元,评估时需考虑多种价值理论,如劳动价值论、资本价值论、客户价值论和效用价值论。然而,我国市场经济发展尚不充分,这些理论的应用需结合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