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通卡通用类购物卡回收上门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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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0.00
礼品卡需要在有效期内使用,过期作废。礼品卡支付部分不开发票,如果您的订单全额为礼品卡支付订单,可以联系客服中心索取零金额保修发票。礼品卡不能购买部分虚拟产品、部分团购商品、补贴的大家电、金银投资类商品。礼品卡不予兑现,购物金额不足部分以现金补足。礼品卡一旦绑定,将只能被绑定账户使用,不能跨账户使用。
中欣卡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由中欣安泰集团旗下北京中欣银宝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发行的多用途预付费卡。中欣卡可在北京两千多家商户进行购物、餐饮、娱乐、生活服务等消费,并可享受高尔夫球场的订场服务,充分满足企业福利、商务馈赠、节日礼品及持卡消费等多元化需求。中欣卡成为北京地区广受欢迎的多用途预付费卡之一。
购卡规定
1、购买人或单位购卡时的经办人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购卡业务。代理他人或单位购买中欣卡的,须提供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有效身份证件指:个人身份证、护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2、办卡面值为100-5000元,单张卡资金限额不超过5000元。
3、购买人购卡时,应当使用实名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中欣银宝通将登记购卡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单位经办人姓名、有效身份证件信息、联系方式、购卡数量、购卡日期、购卡总金额、预付卡卡号及金额等信息。
4、购买人可通过现金、转帐支票、转账或储蓄卡(ps:现金支付不超过5万元,不支持现金支票、、支付宝、信用卡支付)等方式进行购卡。
5、单位一次性购卡5000 元(含)以上,个人一次性购卡5 万元(含)以上的,须通过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结算方式购买,不得使用现金。
收费项目及标准
1.因中欣卡毁损及其他原因需更换新卡的,收取换卡费10元/张。
2. 客户在柜台办理正式挂失业务,收取挂失费及补卡费20元/张。
3. 客户在办理记名卡赎回业务时,按卡内余额的10%收取赎回手续费。
4. 资金管理费:不记名卡有效期为三年,持卡人应在有效期内及时使用卡片。我公司将在不记名卡过期后的每月一日按照卡内余额的5%收取资金管理费,资金管理费低于10元时按照10元收取,直至卡内资金为零停止收取管理费。记名卡无有效期,自记名卡购卡之日起三年内免收资金管理费,三年后每月一日按照卡内余额的3%收取,资金管理费低于10元时按照10元收取。
5. 创建新卡500面值以上(含)免收工本费,500元以下(不含)收取5元/张工本费。
*挂失实名中欣卡
开通时间
1. 客户使用现金购卡,卡片将在购买后第二天开通使用。
2. 使用银行转账、刷卡方式购卡,卡片将在款项到账后的第二天开通使用。
3. 使用支票方式,需3个工作日款项到账后的第二天开通使用。
卡片非人为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时,持卡人可持卡到销售服务中心办理换卡手续,一年内换卡不收取费用,超过一年按10元每卡每次的标准收取工本费,换卡时须收回旧卡;因持卡人保管不善造成卡片损坏不能正常使用时,持卡人可持卡到销售服务中心办理换卡手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后,按10元每卡每次的标准收取工本费,换卡时须收回旧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