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便消防水龙箱500*380*130天正轻便消防水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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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软管卷盘20/25米消防栓箱自救水管轻便水龙转盘带消防器材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功能、体积、高度、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性等因素综合确定。
3.5.2 建筑物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应小于表3.5.2的规定。
注:1 丁、戊类高层厂房(仓库)室内消火栓的设计流量可按本表减少10L/s,同时使用消防水枪数量可按本表减少2支;
2 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及多层住宅楼梯间中的干式消防竖管,其消火栓设计流量可不计入室内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3 当一座多层建筑有多种使用功能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应分别按本表中不同功能计算,且应取大值。
3.5.3 当建筑物室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水喷雾灭火系统、泡沫灭火系统或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等一种及以上自动水灭火系统全保护时,高层建筑当高度不超过50m且室内消火栓系统设计流量超过20L/s时,其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按本规范表3.5.2减少5L/s;多层建筑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可减少50%,但不应小于10L/s。
3.5.4 宿舍、公寓等非住宅类居住建筑的室内消火栓设计流量,当为多层建筑时,应按本规范表3.5.2中的宿舍、公寓确定,当为高层建筑时,应按本规范表3.5.2中的公共建筑确定。
带编织层、衬里(或覆盖层)的加工及表面质量要求应符合GB 6246—86中1.1和1.2的要求。
水带内径的公称尺寸及公差、水带标准长度及公差均应符合表1的要求。
5.1.2 水带单位长度重量不得超过180g/m。
5.1.3 水带的额定工作压力、试验压力、爆破压力应分别不低于表2的规定。
在额定的工作压力下,水带的轴向延伸率、直径膨胀率均不得大于5%;在额定工作压力下,沿水流方向看,水带不得产生逆时针扭转;在额定工作压力下,其扭转度不得大于200°/m。
5.1.5 水带的可弯曲性,在0.3MPa的水压下,将水带弯成外侧半径为250mm的圆弧,其弯曲部分的内侧应无明显的折皱。
5.1.6 水带的粘附性要求、耐低温要求及衬里的物理、机械性能要求均应符合GB 6246—86中1.10、1.11和1.12的要求。
1 接口和水枪的外观质量
接口和水枪各表面应光洁,无伤痕、裂纹和孔眼,螺纹部分无损牙,接口与水带连接部位的锐角应倒钝,铝合金制件表面做阳极氧化处理。
5.2.2 接口和水枪的螺纹及机加工要求
普通螺纹公差应符合GB 197中内螺纹7H级、外螺纹8g级的规定,圆柱管螺纹为3级。机加工未注公差的尺寸极限偏差应符合GB/T 1804中m级(中等级)精度要求。
5.2.3 接口和水枪的密封性能
接口按6.2.3.1、水枪按6.2.3.2的试验方法以0.3MPa的水压进行密封性试验。试验时,接口和水枪的各部位均不应有泄漏。
5.2.4 接口和水枪的水压强度
接口按6.2.4.1、水枪按6.2.4.2的试验方法以0.4MPa的水压进行水压强度试验。试验后,接口和水枪的各部位均不应产生破裂及影响正常使用的残余变形。
5.2.5 接口和水枪的抗跌落性
接口和水枪按6.2.5的试验方法于离地面1.5m高处做跌落试验。试验后,接口和水枪不应有任何影响正常使用的损坏与变形。
5.2.6 接口和水枪的抗热空气老化
接口和水枪按6.2.6的试验方法进行热空气老化试验后,接口和水枪不应有影响正常使用的损坏及变形。此后,还应进行6.2.3和6.2.4的密封性和强度试验,并应分别满足5.2.3和5.2.4的要求。
5.2.7 接口和水枪的操作力矩
按6.2.7的试验方法进行试验,接口的操作力矩应在o.5~2.5 N·m范围内;水枪的操作力矩应在3~8N·m范围内。
5.2.8 接口和水枪体的材料
接口和水枪体的材料应符合GB 12672中优级品的要求。
5.2.9 水枪阀芯材料
水枪中阀芯的材料应符合GB 3192要求。
5.2.10 密封配件
接口和水枪中所用的O型密封圈和密封胶圈应符合GB 3452.1、GB 3452.2及HG 4—329—66标准中规定的要求。
装配
在装配时,各部件连接处应合理到位,不得有卡阻、别劲及装配创伤。
5.3.2 密封性
装配后的轻便消防水龙应充以0.3MPa的水压,按6.3.2的试验方法进行密封性试验。在试验过程中,各连接处不得松脱;接口、水带、水枪连接处不得有泄漏。
5.3.3 喷射性能
轻便消防水龙在额定工作压力下,其喷射性能参数应满足表1中规定的相应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