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隧道泡沫消火栓箱厂家隧道弧形泡沫消火栓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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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火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6 采用固定式灭火时,泡沫栓旁应设水带箱,箱内应配备2~5盘直径65mm、每盘长度20m的带快速接口的水带和PQ8或PQ4型泡沫管枪1支及泡沫栓钥匙。水带箱距泡沫栓不宜大于5m。
8.7.2 火车和一、二、三、四级站场的汽车油品装卸栈台,附近有固定消防设施可利用的,宜设置消防给水及泡沫灭火设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7 消防栓及泡沫栓间距不应大于60m,消防冷却水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h,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30min。
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用于扑救A类火灾时,不应小于25min;
(2)当用于扑救B类火灾时,不应小于15min;
(3)当用于扑救综合管廊或电缆隧道火灾时,不应小于15min。
5.对于A类火灾,其泡沫淹没体积的保持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使用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时,应大于60min;
(2)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联合使用时,应大于30min。
(三)局部应用系统
1.中倍数泡沫局部应用系统可用于固定位置面积不大于100㎡的流淌B类火灾场所;高倍数泡沫局部应用系统可用于四周不完全封闭的A类火灾与B类火灾场所、天然气液化站与接收站的集液池或储罐围堰区。(熟记!)
2.当高倍数泡沫用于扑救A类火灾或B类火灾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覆盖A类火灾保护对象高点的厚度不应小于0.6m;
(2)对于汽油、煤油、柴油或苯,覆盖起火部位的厚度不应小于2m;其他B类火灾的泡沫覆盖厚度应由试验确定;
(3)达到规定覆盖厚度的时间不应大于2min;
(4)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2min。
3.中倍数泡沫系统用于沸点45℃且固定位置面积不大100㎡的非水溶性液体流淌火灾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与连续供给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大于4L/(min • ㎡);
(2)室内场所的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应大于10min;
(3)室外场所的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应大于15min。
当高倍数泡沫系统设置在液化天然气集液池或储罐围堰区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选择固定式系统,并应设置导泡筒,发泡网距集液池的距离不应小于1m ,且导泡筒出口断面距集液池设计液面的距离不应小于200mm;
(2)宜采用发泡倍数为300~500的高倍数泡沫产生器;
(3) 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根据阻止形成蒸汽云和降低热辐射强度试验确定,并应取两项试验的较大值;当缺乏试验数据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宜小于7.2L/(min • ㎡);
(4)泡沫连续供给时间应根据所需的控制时间确定,且不宜小40min;当同时设有移动式系统时,固定式系统的泡沫供给时间可按达到稳定控火时间确定。
依据《泡沫灭火系统技术标准》GB50151-2021;
3.2.4当保护场所同时存储水溶性液体和非水溶性液体时,泡沫液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规范第1条:当储罐区储罐的单罐容量均小于或等于10000m³时,可选用抗溶水成膜、抗溶氟蛋白或低黏度抗溶氟蛋白泡沫液;
当储罐区存在单罐容量大于10000m³的储罐时,应按本标准第3.2.1条和第3.2.3条的规定对水溶性液体储罐和非水溶性液体储罐分别选取相应的泡沫液。
3.2.4-1条文解读,当保护场所同时存储水溶性液体和非水溶性液体时
检查和试验的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规范第1条:对于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中的液上、液下喷射,泡沫-水喷淋系统,固定式泡沫炮灭火系统应进行喷泡沫试验;
对于泡沫喷雾系统,可进行喷水试验,并应对系统所有组件、设施、管道及管件进行全面检查;
规范第2条:对于中倍数、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可在防护区内进行喷泡沫试验,并对系统所有组件、设施、管道及管件进行全面检
燃油主要分汽油和柴油两种,汽油是从石油中分馏或裂化、裂解出来的具有挥发性、可燃性的烃类混合物液体,可用作燃料,其外观是透明液体,主要成分是脂肪烃、环烷烃和一定量芳香烃。
易燃物通常来说,易燃物指的是那些易燃的气体和液体,容易自然燃烧或遇水可以燃烧的固体,以及一些可以引起其他物质燃料的物质等。
水成膜泡沫灭火剂用途广泛、、环保、安全的灭火及使用功能,贮存和使用过程中无恶臭、、不腐蚀设备、不产生残渣、贮存稳定、正常使用对身体无害等优点。广泛适用于工矿企业、消防车、机场、加油站、油轮、大型油田、油罐、炼油厂、油库等场合的各种低倍数泡沫灭火装置中。
由此可知水成膜泡沫灭火剂可用于燃油、易燃物等场所对其灭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