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文网文)变更所需材料及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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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网文:
审批机构:省级文化厅资质全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资质定义:以盈利为目的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
方式获取利
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需要申请《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包含类别:游戏(含虚
拟货币发行
或交易)、动漫、音乐娱乐、艺术品展示、展览比赛、演出剧(节)目、表演。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包括:
1、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制作、复制、进口、发行、播放等活动;
2、将文化产品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移动通讯网等信息网络发送到计算机、固定电话机
、移动电话
机、电视机等用户端以及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供用户浏览、欣赏、使用在线传播行为。
3、互联网文化产品的展览、比赛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