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废油漆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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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台账实现固废可追溯可查询
相比此前,新《固废法》继续明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同时强化及其有关部门监督管理责任,如目标责任制、信用记录、逐步实现固废零进口等。
但在具体的固废治理方面进行了修改。广州市律协环境法律主任陈敏介绍,针对不时出现的违规违法堆弃工业固废问题,此次新法新增了产废单位的责任,提出委托他人处置工业固废的,应对受托方进行审查,否则承担连带责任。具体看就是,产废单位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固废的,应当对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受托方也需将运输、利用、处置情况告知委托方。
无害化处置产能需求空间较大,龙头市占率有望逐步提升
我国危险废物处理产能主要可以分为资源化和无害化两类,其中资源化产能利用率较低,而无害化产能供给则较为紧张。因此,部分省份出台了相关政策推动省内无害化产能的建设,如广东省要求到2020年全省填埋处置能力增加10万吨,焚烧处置能力增加20万吨;浙江省要求到2020年新增焚烧及物化产能27.35万吨/年,福建省要求新增处置能力达30万吨以上。从行业格局来看,危废行业目前仍呈现出小而散的局面,主要原因在于危废处理资质难以获取,加上跨省转移审批严格导致企业产能扩张存在瓶颈。我们认为在这一背景下,危废处理资质较为,并且具有确定性产能增量的市场占有率有望逐步提高。
企业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时应当注意的问题包括:(一)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和技术规范,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应当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质、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扩散至外环境的收集、导流、拦截、降污等措施。(二)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于发现后能够立即治理的环境安全隐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对于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治理,可能产生较大环境危害的环境安全隐患,应当制定隐患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现场应急预案,及时消除隐患。(三)储备必要的装备和物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储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装备和物资,并建立完善相关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