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办理申请商标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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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注册商标?
简单地说,商标就是商品的牌子,是商品的生产者和经营者为了使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同其他商品生产者或者经营者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一种标记。这种标记通常由文字、图形英文、数字、颜色、声音的组合构成。
商标通过确保商标注册人享有用以标明商品或服务,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以获取报酬的权,而使商标注册人受到保护
商标转让
商标转让是商标注册人在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内,依法定程序,将商标权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
商标转让后,商标权即发生转移,所以,转让商标一定要慎重。转让注册商标应注意以下问题:
在同一类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商标一并转让。这是为了避免分割转让带来的产品来源混淆问题。此外,联合商标、防御商标一并转让。
已许可他人使用的商标,除非征得被许可人的同意,不得随意转让。这是因为许可合同不能随之转让,不解除使用许可合同,就不能申请转让注册。在转让注册后,受让人如愿意仍可与原使用人继续签订使用许可合同。
受让人商品的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知识产权局提出申请。转让注册则有受让人办理。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权。
共有商标不得单决定转让。
特别注意事项
自2010年7月1日起,商标申请人、商标代理组织在申请商标注册及办理其他商标申请事宜时,应当按照本次公布的商标申请书式背面的填写说明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事项,不得空项,不得擅自改动申请书式。对于未按照要求使用申请书,或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式具体内容的,知识产权局将不予受理。
集体商标。集体商标(COLLECTIVE MARK),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在有些国家,也可能由一些企业的联合会作为代表去注册,有时由领导这些企业的代行注册。集体商标的作用是向用户表明使用该商标的企业具有共同的特点。一个使用着集体商标的企业,有权同时使用自己占的其他商标。我国、美国、多数大陆法系的西方国家、一些东欧的国家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商标法中,都有给予集体商标以注册保护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