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固定资产评估,资产残值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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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固定资产评估,资产残值评估,资产处置评估
固定资产是企业进行生产、供应商品或提供劳务、出租或营业、进行管理活动所需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为了正确反映企业固定资产的价值,需要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估。进行企业固定资产价值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法和成本法。要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三种基本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一种或多种资产评估基本方法。
1、*法通常是指将委估资产的预期未来*依照一定的折现率资本化或折成现值来确定其价值的评估方法。这个概念包含两个意思:
是将资产所有者对*的期望转化为现值;
第二是替代原则,即当一个购买者在选择两个或更多类似的资产时,必定选择价格更便宜的那个。
*法以决定委估资产内在价值的根本依据--未来盈利能力为基础评价委估资产价值,体现了委估资产对于所有者具有价值的本质方面。但预测委估资产未来*和选取折现率难度较大,采用*法要有足够的市场基础条件。
2、市场法通常是指将委估资产与市场上交易过的具备可比性的资产进行对比,以参考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加以调整修正后确定委估资产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以市场实际交易为参照来评价评估对象的现行公允市场价值,具备评估过程直观、评估取材于市场的特点。但利用市场法需要获得合适的市场交易参照物。
3、成本法指的是在评估资产时按被评估资产的现时重置成本扣减其各项损耗价值来确定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包括企业所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直接成本费用、间接成本费用和资金成本。
在实际评估中,一般需要结合市场法、成本法和*法来评估固定资产的价值,根据差异和原因对其进行调整和修正,以获得更准确、合理的固定资产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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