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日报社登报电话“遗失声明登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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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日报登报电话:400-109-1866遗失声明、公司类遗失声明、注销公告、清算公告、企业增资、减资公告、施工公告、招标公告、企业变更、企业吸收、合并公告、公告、致歉公告、商业合同等解除公告、劳动合同等解除公告、公告、送达公告、企业类(转让公告)、寻物各类启事等
国家推行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者《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者分公司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
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核发营业执照若干副本。五十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者毁坏的,公司应当在公司登记机关的报刊上声明作废,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