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终端执法仪防爆产品认证如何办理,防爆检测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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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苏州阿凡提防爆技术有限公司申请防爆合格证的样品准备要求
依据产品规格型号系列,送检具有代表性的产品,送检的样品需与提供的产品图纸保持一致。样机数量依据产品防爆型式和规格而定,一般为1-3件。玻璃件需提供玻璃3块,n型或浇封型需样品3件,浇封型需另提供未浇封前的部件至少1套,带有非金属外壳的需提供非金属标准样块;如有特殊拆装结构的需提供拆装工具,其他试验所需材料。
防爆合格证:是用于确定设备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型式试验和适应的例行试验的文件。证书可针对Ex设备或Ex元件。
设备申请防爆合格证有什么要求呢?下面小编简单解说一下。
◆ 资料准备要求
◆ 样品准备要求
◆ 检测阶段
◆ 取得证书阶段
(1)收到证书和报告,要检查信息是否有误。
(2)上网查询证书编号是否跟纸质证书一致,同时确认证书的真伪。
设备做隔爆型防爆认证都要做哪些试验?
隔爆型是电气设备的一种防爆型式,其外壳能够承受通过外壳任何接合面或结构间隙进入外壳内部爆炸性混合物在内部爆炸而不损坏,并且不会引起外部由一种、多种气体或蒸气形成的爆炸性气体环境的点燃。 二者含意相同。
隔爆外壳是指内装可能点燃爆炸性气体环境的部件,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混合物爆炸产生的压力,并阻止爆炸传播到外壳周围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外壳。
因此,对隔爆型设备的隔爆外壳的试验是一个关键。
隔爆型产品通常涉及的试验,外观检查、温度测定、热剧变试验(透明件)、耐热耐寒试验(橡胶件)、抗冲击试验、外壳防护等级试验、电缆夹紧试验、外壳耐压试验、内部点燃的不传爆试验、引入装置试验、水压试验、火焰烧蚀试验等。
防止爆炸发生的基本方法:
1、避免形成爆炸性环境– 理想的方法 如建筑物的防爆设计,通风设施等
2、排除/削除可能的点火源– 实际的方法 如选用防爆电气设备等
爆炸危险场所定义: 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汽或雾状、粉尘或纤维状的可燃物质与空气构成的混合物,在该混合物中点燃后,燃烧或爆炸将传遍整个未燃混合物的场所。
防爆电气设备定义:按规定条件设计制造而不会引起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爆炸危险场所)爆炸的电气设备。
防爆电气的设备保护级别
设备的保护等级(EPL):依据设备成为点燃源的可能性及区别爆炸性气体环境、爆炸性粉尘环境和有甲烷的煤矿爆炸性环境的差别而规定的保护等级。
1、煤矿瓦斯气体环境(I类)
(1)EPL Ma:安装在煤矿甲烷爆炸性环境中的设备,具有“很高”的保护级别,该等级具有足够的安全性,使设备在正常运行、出现预期故障或故障,甚至在瓦斯时设备带电的情况下均不可能成为点燃源。
注: 典型的通讯电路和气体探测器将制成符合Ma的要求,例如,Ex ia等级的电话电路。
(2)EPL Mb:安装在煤矿甲烷爆炸性环境中的设备,具有“高”的保护级别,该等级具有足够的安全性,使设备在正常运行中或在瓦斯和设备断电之间的时间内出现预期故障条件下不可能成为点燃源。
注: 典型的I类设备将制成符合Mb的要求,例如,Ex d型电动机和开关。
2、气体 (II类)
(1)EPL Ga:爆炸性气体环境用设备,具有“很高”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出现预期故障或故障时不是点燃源。
(2)EPL Gb:爆炸性气体环境用设备,具有“高”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或预期故障条件下不是点燃源。
注: 大多数标准的保护概念提出设备在这一保护级别。
(3)EPL Gc:爆炸性气体环境用设备,具有“一般”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中不是点燃源,也可采取一些附加保护措施,在点燃源预期经常出现的情况下(例如灯具的故障)不会形成有效点燃。
注: Ex n型将是该保护级别的典型设备。
3、粉尘 (III类)
(1)EPL Da:爆炸性粉尘环境用设备,具有“很高”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或预期故障或故障条件下不是点燃源。
(2)EPL Db:爆炸性粉尘环境用设备,具有“高”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或出现预期故障条件下不是点燃源。
(3)EPL Dc:爆炸性粉尘环境用设备,具有“一般”的保护级别,在正常运行过程中不是点燃源,也可采取一些附加保护措施,在点燃源预期经常出现的情况下(例如灯具的故障)不会形成有效点燃。
煤安认证申请办理程序
安全标志产品生产企业申办安全标志,需经申请填写申请书、初审和合格登记、评审和发证几个步骤。
1、申请
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申请单位(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向安标国家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中心(以下简称安标国家中心)提出产品申办安全标志申请,递交申请材料。
(1)申请安全标志的生产单位具备以下条件:
①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②有与生产矿用产品相适应的注册资金、生产规模、经营场所、技术力量;
③主要管理者应了解煤矿安全相关法规;
④有产品质量合格的生产设备;
⑤有满足产品安全性能要求的检验与测试手段:
⑥生产工艺、合理、可靠;
⑦有完善、有效的质量体系;
⑧具备成品生产(组装)与出厂检验条件;
⑨其他有关条件。
(2)申请安全标志的产品符合如下条件:
①满足煤矿安全生产要求,符合现行标准、行业安全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
②有正确、完整的技术文件;
③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生产的新产品,应当有省部级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机构认可的鉴定或评审意见;
④其他有关条件。
(3)申请安全标志的矿用产品生产单位,应按规定填写《安全标志申请书》一式两份,并向认证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②产品生产标准(技术条件)、产品图纸、工艺流程图等技术文件;
③产品照片;
(4)其他有关资料。
2、初审、受理
安标国家中心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要求的,与申请人签订申办合同,予以受理。
3、技术审查、产品检验
安标国家中心对申请产品组织实施技术审查,委托监管总局授权的检测检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验。
4、现场评审
安标国家中心组织评审组对申请人的主体资格、生产能力、产品安全性能保障体系进行现场检查和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