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代办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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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
委托代理记账的委托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对本单位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应当填制或者取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的原始凭证;
(2)应当配备专人负责日常货币收支和保管;
(3)及时向代理记账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
(4)对于代理记账机构退回的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更正、补充的原始凭证,应当及时予以更正、补充。
基本要求
1.代理记账从业人员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开展代理记账业务,维护国家利益,保护委托人合法权益。
2.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应着力塑造“守法、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确立“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持准则、不做假账”的职业理念,廉洁自律、恪尽守职、勤勉尽责。
3.代理记账从业人员从事代理记账业务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应当局有一定的知识和时间经验,并取得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资质。
4.代理记账从业人员对开展代理记账业务中知悉的委托单位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代理记账,通常指会计方面的人士以代理的名义,完成他人委托的会计相关事项。会计代理运用方法对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经济活动进行全面,综合,连续,系统地核算和监督,提供财务信息,并随着社会经济的日益发展,逐步开著预测、决策、控制和分析的一种经济管理活动,是经济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