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固废处置单位,上海松江固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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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议
化学法
化学法是一种利用危险废物的化学性质,通过酸碱中和、氧化还原以及沉淀等方式,将有害物质转化为无害的终产物。
许多危险废物是可以通过生物降解来解除性的,解除性后的废物可以被土壤和水体所接受。目前,生物法有活性污泥法、气化池法、氧化塘法等。
实验室废碱处理
1.碱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碱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酸性物质;金属;过氧化物。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2.酸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无机酸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碱性物质;金属;有机物质;还原剂;氧化剂;;溴化物、碳化物、硅化物、磷化物;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混入后会产生有毒气体之物质如:、硫化物等。
3.非含氯有机物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 含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酸、碱性物质;强氧化剂如:过氧化物、硝酸盐或过氯盐。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4.含氯有机物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 含氯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酸、碱性物质;强氧化剂;碱金属如钠、钾;亚二甲酰;塑料、橡胶、涂装。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5.(含铬)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检验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碱性物质;金属、金属盐;还原剂;磷。蚁酸盐、盐、磷酸盐、次磷酸盐、碳酸盐、蛋白毒、氨、硫化物、溴化物、生物碱盐、石灰水、硼砂、单宁酸、蔬菜的收敛剂。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6.重金属系(镉) 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重金属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强酸;金属、金属盐;还原剂;磷;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7.氰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酸性物质;有机物质;强氧化剂如:硝酸盐、亚硝酸盐、过 氧化物及氯酸物;汞、氯、溴及会引起爆炸产生有害气体及恶臭等成分;二氧化碳。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8.汞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 含汞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碱性物质;钾、钠、镁、锑、、硼砂、铜、铁、铅;蚁酸盐、盐、磷酸盐、次磷酸盐、碳酸盐、蛋白毒、氨、硫化物、溴化物、生物碱盐、石灰水、单宁酸、 蔬菜的收敛剂。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9.污泥及固体类废弃物:
如无机污泥有机污泥等固体废弃物,请用密封袋统一包装好后,再集中回收。勿将此类废弃物放入废液收集桶内。
各产废单位遵守如下规定:
1.各实验室设置危险废弃物存放柜(箱、架),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存放地点在室内,要做到安全、牢固,远离火源、水源
2.直接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满足以下要求:
(1)容器的材质与危险废弃物相容(不互相反应)
(2)容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和防护要求
(3)容器完好无损,封口严紧,防止在搬动和运输过程中泄漏、遗撒
(4)每个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上都粘贴明显的标签(或原有的,或贴上新的标签,所盛物质的中文名称及危险性质),标签不能有任何涂改的痕迹
(5)凡盛装液体危险废弃物的容器都留有适量的空间,不能装得太满
3.临时存贮危险废弃物做到:
(1)按类分别存放,不相容的物质应分开存放,以防发生危险
(2)易碎包装物及容器容量小于2l的直接包装物应按性质不同分别固定在木箱或牢固的纸箱中,并加装填充物,防止碰撞、挤压,以安全存放
(3)直接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在存贮过程中(含在间接包装箱中)应避免倾斜、倒置及叠加码放
(4)各实验室的危险废弃物存贮时间不宜超过6个月,存量不宜过多
危险废弃物的收集工作
1.凡购买使用化学、试剂等的人员都有责任管理好上述物品,经常检上述物品的质量和标签,以防标签脱落及物品变质,造成无法使用或处置困难
2.各实验室所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要随时产生随时收集到满足规定的盛装容器中,并适时存贮到本室的危险废弃物存放柜中,在收集过程中,要特别注意:
(1)不相容的物质(即,相互反应的物质)应分别盛装在各自的容器中
(2)为了安全,防止收集或处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收集危险废弃物时要确保盛装容器上标签内容与内盛物质的一致性,不要随意改动标签,有改动痕迹的标签视为无效标签
(3)不稳定的物质应先做好预处理再收集存放
参考国内外成熟的分类方法,将实验室废弃物分成以下几类:
(1)剧毒类废液:①含汞废液②含废液③含氰废液④含镉废液
(2)有机废液类:
①含卤素有机废液;
②一般有机废液。
(3)无机废液类:
①含重金属废液;②废酸液;③废碱液;④其它含盐废液;⑤含废液;⑥未知废液。
(4)废弃化学品:各种固体废渣、过期失效的固体、废旧固体试剂等;
(5)废旧试剂空瓶:各种试剂空瓶。
2.回收废旧电路板拆解、破碎处理应满足相应规定要求
(1) 回收废旧电路板应具备环保型的废旧电路板拆解破碎设备,满足环保运营条件;
(2) 要有相适应的拆解废旧电路板电子元器拆解机以及其他设备;
(3) 具有相关废旧电路板拆解破碎设备的技术操作人员,确保安全运营、生产;
(4) 回收废旧电路板企业应有集中处理废旧电路板的处理场地,以及较完善的排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