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轻便消防水龙箱规格消防轻便水龙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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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小于等于100h㎡,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小于或等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当占地面积小于或等于100h㎡,且附有居住区人数大于1.5万人时,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居住区应计1起,工厂、堆场或储罐区应计1起。
2. 工厂、堆场和储罐区等,当占地面积大于100h㎡,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2起确定,工厂、堆场和储罐区应按需水量大的两座建筑(或堆场、储罐)各计1起。
3. 仓库和民用建筑同一时间内的火灾起数应按1起确定。
连接消防水鹤的市政给水管的管径不宜小于DN200。
2. 接市政消火栓的环状给水管网的管径不应小于DN150,枝状管网的管径不宜小于DN200。
其它
1. 干式系统、预作用系统的供气管道,采用钢管时,管径不宜小于15mm;采用铜管时,管径不宜小于10mm。
2. 住宅户内宜在生活给水管道上预留一个接DN15消防软管或轻便水龙的接口。
3. 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小于0.05MPa,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其管径应为20mm,总长不宜大于20m。
4. 短立管及末端试水装置的连接管径不应小于25mm。
5. 每个报警阀组控制的不利点洒水喷头处应设末端试水装置,其他防火分区、楼层均应设直径为25mm的试水阀。
6. 高位消防水箱进水管的管径不应小于DN32,进水管宜设置液位阀或浮球阀。
7. 干粉灭火系统中喷头的单孔直径不得小于6mm。
8. 消防水泵吸水管和出水管上应设置压力表,压力表的直径不应小于100mm,应采用直径不小于6mm的管道与消防水泵进出口管相接,并应设置关断阀门。
9. 消防水泵吸水管可设置管道过滤器,管道过滤器的过水面积应大于管道过水面积的4倍,且孔径不宜小于3mm。
10. 室内消火栓应配置公称直径65有内衬里的消防水带,长度不宜超过25.0m;消防软管卷盘应配置内径不小于ф19的消防软管,其长度宜为30.0m;轻便水龙应配置公称直径25有内衬里的消防水带,长度宜为30.0m;宜配置当量喷嘴直径16mm或19mm的消防水枪,但当消火栓设计流量为2.5L/s时宜配置当量喷嘴直径11mm或13mm的消防水枪;消防软管卷盘和轻便水龙应配置当量喷嘴直径6mm的消防水枪。
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住宅建筑和公共建筑,什么情况下可以采用避难间?
一座建筑是设置避难层还是避难间,主要根据该建筑的不同高度段内需要避难的人数及其所需避难面积确定,当避难人数较少,避难空间以外的面积除设备用房外还多较多的空余面积时,可以设置为避难间,避难间的要求同避难层,详见《建规》5.5.23及图示。
公共建筑人数较多,通常情况下,只有住宅建筑才会有设置避难间的情况。
三、避难间需要两个面靠外墙吗?需要有一面位于建筑的一条长边上吗?
为解决竖向疏散问题而设置的避难间,根据“关于层住宅建筑避难层设置问题的复函”【建规字(2018)6号】要求:避难间的设置,应至少有两个面靠外墙,至少有一面位于建筑的一条长边上。本文虽然是针对住宅建筑的复函,也同样适应公共建筑。
医疗(养老)建筑中,为解决平面疏散问题而设置的避难间,不做严格要求。(观点供参考)
四、每个避难层(间)的设计避难人数,是按该避难层以上所有楼层的使用人数计算,还是按该避难层与上一避难层之间楼层的使用人数计算?
上层避难层(间)的设计避难人数,按该避难层以上所有楼层的使用人数计算,其他避难层(间)的设计避难人数,按该避难层与上一避难层之间所有楼层的全部使用人数计算。
五、避难层(间)的其他空间,除设备用房外还可以用作其他功能房间吗?
当不需将整个楼层用作避难层时,可用于火灾危险性小的设备用房,通常不能用于其他使用功能。
在住宅建筑中,避难人数较少,其他空间除设备间外,可能还会存在空余空间,在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后,可用于其他功能,比如作为跃层户型空间。(参《建规》图示 5.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