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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活动课:活动课是指座位变化,全班围成圈,分组到教室中间活动,在此指听音乐做动作。如:聆听轻音乐《快乐的农夫》,分组先在老师下根据音乐节奏和旋律起伏的特点模仿动作,如果小组中任一同学有新奇的动作创意,可以马上走到老师前面,作为,让全组同学模仿新动作。目的:训练学生的听觉、注意力、想象力、创造力,反映能力和身体协调能力等。
2)声势:是奥尔夫音乐教学体系中的一种节奏方式,即“用身体作为乐器,通过身体动作发出声响的一种手段。其基本形式为捻指、拍手、拍腿、跺脚等。在问卷中指没有音乐伴奏。
3)听音乐做声势:通常指学生按教室正常座位,根据音乐即兴创作声势。
4)朗诵即兴创编:要求学生根据节奏,即兴创编含日常学习、生活内容的朗诵词,可根据需要,略微改编节奏。
5)节奏接龙:听老师两小节节奏,要求某学生先模仿第二小节,再即兴创编一小节,按组轮流或者由同学任意走到下一位他想交接的同学,后者难度大些。
6)节奏模仿:完全模仿老师示范的任何节奏内容,包括声势。
为及时了解学生对音乐课和教师的想法和需求,在调查后,诚恳地请同学对教师提出批评和建议,归纳意见可分为3类:
,有45位同学提出:增加名歌名曲的欣赏,音乐知识的学习;多唱些好听的歌曲;好能学习一些乐器。有些同学特别建议老师应该按课本内容上课,而且“好能将活动和课本内容结合起来,毕竟课本是重要的。”,“……不能总是节奏啊,能否多给我们听些音乐?谢谢啦!”
从上述意见中反映,从整体上讲,学生认为音乐课内容太单一,没有按顺序讲授课本知识。说明尽管学生在节奏学习上有明显的兴趣,但活动内容似乎与课本无关;他们还渴望老师能教给他们更多的与音乐相关的内容,多唱歌,多听音乐。似乎音乐课中只有节奏教学了?真的没有学习歌曲,也没音乐知识和欣赏吗?
其次,有29位同学提到:“再多些活动课”,“请多设计一些所有学生都能参加的,使同学们能更好地投入学习与愉快之中”,“增加活动内容”等,比如举行“学生演唱会”等。
从上述意见表明,学生很喜欢自由、放松的课堂气氛,目前活动课太少,活动课内容并不是每个人都喜欢或者说适合每个人。“增加活动内容”的要求,表明学生认为活动课内容和形式的单一,没有真正属于他们自己的活动。
如何体现教学目标的达成,评价方法和内容都很重要。
在期末节奏学习测试中,节奏内容分两部分:1、即兴节奏朗诵,根据节奏创作4句朗诵词,2、节奏念打,要求同学能念打节奏,在念节奏时应手打节拍。节奏的难度分三等,同学可根据自己的能力挑选任一等级,而评价标准相同。测试结果是大部分同学都能顺利完成。
根据调查统计数字表明,学生均认为自己节奏感有增强,但这是否真正说明教师达到了教学目的?在测试中虽然考虑了学生学习的个体差异,但节奏感能力的增强与否弱不仅仅体现在节奏的念打上,节奏教学的终目的还是为学生能更好的感受、体验和表达音乐服务。从这一点讲,以节奏念打和朗诵创作来判断学生“节奏感增强”,其标准缺乏科学性。从学生技能掌握情况分析,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对学生学习结果的评定从学生能力出发,全面、综合地评价,以此获得客观、真实的教学信息,不断改进课堂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