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迎泽区报废车辆回收回收,太原-报废车辆回收
-
面议
及时发货
交易保障
卖家承担邮费
机动车达到国家报废标准的里程或年限后,车辆的技术性能、经济性能、废气排放均达不到要求。若继续使用,存在较多安全隐患和污染环境,维修保养费用剧增。国家经济贸易等六部委于一九九七年联合发布《汽车报废标准》规定:汽车行驶达30-50万公里,使用8-15年或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技术状况无法修复的;车型淘汰、已无配件来源的;耗油量超过国家标准15%的;经修复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的;排污超标无法改善的车辆均应当强制报废。
我公司是经山西省商务厅首批资格认定并已报国家商务部备案,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的国有企业,是中国物资再生协会理事单位。我公司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在多年的实际工作中始终遵守《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令第715号),把严守国家政策视为企业生命,把社会效益和规范管理放在工作,以诚信为企业的经营宗旨。曾多次荣获省、市有关部门表彰;我公司拥有的回收团队和的拆解设备,年回收报废汽车近10000辆。报废汽车回收规模和拆解总量一直省内报废汽车回收行业,公司将一如既往的致力于打造技术、功能完善、规模化的报废汽车及再生资源集团企业的货源。
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注册资金1300万元,是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营业务: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物资回收,是山西省商务厅批准的,商务部备案的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格的再生企业。公司前身为山西省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成立于1971年,是隶属于山西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全省较早从事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废旧物资回收加工的国有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