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行政机关而言,制定详细、全面、规范的固定资产盘点计划至关重要。由于固定资产具有数量大、价值高、使用周期长、使用地点分散等特点,管理难度较大。因此,行政机关需要合理制定库存周期计划,以确保固定资产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盘亏与盘盈固定资产的处理
盘亏固定资产:对于盘亏的固定资产,需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并依据以下证据认定为损失:固定资产盘点表、详细的盘亏情况说明(对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盘亏,需逐项作出专项说明,并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社会中介机构的经济鉴证证明以及内部有关责任认定和内部核准文件等。
盘盈固定资产:对于盘盈的固定资产,需依据以下证据确认为固定资产盘盈入账:固定资产盘点表、使用保管人对于盘盈情况的详细说明材料、盘盈固定资产的价值确定依据(如同类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类似资产的购买合同发票或竣工决算资料)。对于单项或批量数额较大且企业难以取得价值确认依据的固定资产盘盈,应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估价,并出具估价报告。
对于报废、毁损的固定资产,需扣除残值、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部分,并依据以下证据认定为损失:单位内部有关部门出具的鉴定证明、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大的固定资产报废或毁损的专项说明(需委托有技术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鉴定证明)、不可抗力原因(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造成的固定资产毁损或报废的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如消防部门出具的受灾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事故现场处理报告和车辆报损证明、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拆除证明以及锅炉、电梯等安检部门的检验报告等)、固定资产报废或毁损情况说明及内部核批文件,以及涉及保险索赔的保险理赔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