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电池综合仪校准-计量校准中心晋中市电池综合仪校准-计量校准中心
校准的基本要求校准应的基本要求如下:
(1)条件:校准如在实验室进行,则条件应实验室要求的温度、湿度等规定。校准如在现场进行,则条件以能仪场使用的条件为准。
(2)仪器:作为校准用的仪器其误差限应是被校表误差限的1/3~1/10。
(3)人 员:校准不同于检定,进行校准的人员应经有效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书,只有持证人员方可出具校准证书和校准报告,也只有这种证书和报告才是被承认的。
比如压力表校准可以找地方计量所或者第三方校准单位
(二)将第十条、第三十八条中的“质检总局”修改为“市场总局”,(三)删去第十四条中的“和安全”,(四)将第三十二条中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使用、检验、检测”修改为“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一)将第四条、第六条、第十七条中的“食品总局”修改为“市场总局”,(二)将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四条中的“食品部门”修改为“市场部门”。 10KV部分包括:10kV进线、10kV计量、10KV馈线、10KV变压器、10KV电压互感器、10KV电动机等回路;0.4KV部分包括:ATS双电源自动切换装置、电力测控仪表、智能无功自动补偿器、模拟车间负载、照明负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