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企业资产评估,企业资产评估报告,企业资产评估公司
-
¥100.00
及时发货
交易保障
卖家承担邮费
资产评估的基本程序
选择评估机构:确保所选机构为工商局注册的合法公司或事务所,且具备评估资质。
订立委托合同:明确评估机构和委托人双方的权力、义务、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等内容。
评估承办人员:根据评估项目需求,安排合适的评估人员。
现场调查与资料收集:
现场调查评估对象,了解其现状和法律权属。
收集权属证明、财务会计信息和其他评估资料,并进行核查验证。
选择合适的评估方法。
基于收集的资料,进行评定估算,形成初步评估结论。
综合分析后,确定终资产评估结论。
编制与审核评估报告:
编制初步资产评估报告,并进行内部审核。
在不影响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人或其他相关当事人沟通评估报告内容。
根据沟通情况,决定是否调整评估报告,终出具并提交正式报告。
国有企业改制评估过程中,市国资委负责聘请和委托中介机构对改制企业进行清产核资、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评估。国有企业改制需在清产核资和经济责任审计的基础上,按照《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第12号令)聘请中介机构进行资产和土地使用权评估。评估范围包括公司的专利、非专利技术、商标权、商誉等无形资产。经济责任审计和资产评估不得委托同一家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和评估结果需在改制企业内部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国资委审批或备案。涉及国有土地出让资产处理的,评估结果还需报市国土资源局确认。重要评估项目由市国资委组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