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林木资产评估-树木价值评估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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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花圃评估作为单项资产评估,常采用成本法、收益法及市场法。生物性资产评估中,苗木依据成长期(幼树、成树)及挂果状态(未挂果、挂果期)选用不同方法。经济林、绿化树等亦遵循此原则,成本法与收益法应用较多。
林木资源资产评估方法主要包括:
1、现行市价法:又称市场价格比较法,通过调研近期相似资产的交易价格,与待评估资产进行比对,科学确定其市场价值。此方法强调地理位置、生态习性及群落稳定性的综合考量,确保评估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2、收益现值法:基于评估人员的知识和经验,预测资产未来收益并折算为现值,以反映资产的真实价值。评估时需明确预期收益权利对应的货币总额,并考虑资产效用提升对收益的影响。同时,需量化资产持有者面临的风险,并据此调整未来收益预期及资产运营策略。
3、重置成本法:通过计算重建相同全新资产所需成本,并扣除已发生的贬值(包括实体性、经济性和功能性陈旧贬值),得出待评估资产的价值。其计算公式可简化为:评估值 = 重置价值 - 各类贬值,或评估值 = 重置价值 × 成新率,确保评估结果客观反映资产当前状况。
在针对林木资源资产进行科学价值估算时,需深入考量主体需求程度,即旅游者对林木资源的兴趣与需求直接影响其价值评估。因此,评估过程中应把握旅游者与林木资源间的互动关系,并合理规划与利用资源。
一是林木资源资产的使用价值。作为主体,林木资源不仅为社会提供物质产品,还通过其特环境为社会成员提供生态服务,展现出私有商品生产的特性。在使用过程中,林木资源与市场紧密相连,赋予其市场价值。若将林木资源视为生态服务基地,则能产出多样化的产品,这些产品虽多为区域或社会共享而无法直接销售,如森林中的清新空气,虽无市场价格,却对公众健康大有裨益。
二是林木资源资产的价值构成。其总经济价值涵盖利用价值,即林木资源为人类提供的可直接利用的价值,包括环境对人类的各项服务价值,旨在通过资源利用促进价值增值。
三是林木资源资产的价值属性。价值理论主要分三派:劳动价值论认为产品价值源于人类劳动量;效用价值论则主张效用决定物品价值;消费价值论则依据消费者为获取某物而放弃的代价来衡量其价值。林木资源的价值同样受环境条件和消费者需求影响,性与高需求共同推高其价值,反之则降低。
资产评估目的系指资产评估业务服务于特定经济行为时对评估结果的具体需求,决定评估报告的应用方向,具有明确性。该目的直接影响并限定了评估的条件设定与价值类型的选取。不同评估目的可能引导评估对象识别、范围界定、价值类型选择及适配交易市场的判断等关键环节的变化。
资产评估报告常用于支持以下经济行为:
一、转让行为
评估转让标的价值,辅助定价决策,确保交易公平合理。
二、抵押与质押
确定融资额度:评估抵押/质押资产价值,作为贷款或投资额度的参考基准。
示例:房地产抵押贷款评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等。
资产处置参考:在企业破产清算或债务清偿时,评估抵押/质押品价值,指导资产折价或变现流程。
风险管理:对抵押/质押资产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价值重估,根据市场波动调整风险管理策略,预防潜在风险。
需要注意的是,树木价格评估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因此,在进行评估时,建议寻求机构或树木评估师的帮助,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树木价值评估中,市场法因其参照物丰富且公开市场交易信息易得,成为常用方法。影响树木价值的因素可归结为三大方面:
1、树木大小:主要通过米径、地径、冠幅及树高来衡量。具体选用哪项指标,依据树种及规格而定,如大规格乔木常用米径,特定树种如桂花则侧重冠幅,幼苗则多用地径,树高则为辅助参考。
2、树体形态:直接关系到绿化苗木的观赏价值及绿化效果。核心要素包括树冠形状、树干形态等,其中树冠形状尤为关键,而主干分叉高度、分枝数量等亦需考虑,以全面评估树体美学价值。
3、树木健康状况:直接反映树木生命力及潜在价值,评估时需细致观察树木的残损、断裂情况,树叶色泽,以及是否受到病虫害侵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