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鄂尔多斯气体检测仪校准-第三方检测校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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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速,指单位时间内风移动的距离,单位通常为“m/s”、“km/h”等。风速表就是测量风速的仪表,早应用于气象行业,测量大气环境中的风速,后来被广泛应用于各种空气流速测量领域,比如煤矿、交通、建筑、化工、粮食加工等行业。
风速表的重要性。
建设部《塔机设计规范标准JB9462?88》技术要求4.1.2.1条“在起重机的大安装高度工作时,风速不大于20m/s。整体架设爬升或顶升操作风速不大于13m/s。”,4.5.6条“对臂架根部全交点超过50m的起重机应在顶部装设风速仪。” 旅游局对客运架空索道安全规范有关异常气候情况的运营规定是“大瞬时风速超过15m/s时,停止运营”。若没能配备准确计量合格的风速表,就会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风速表这一计量器具无论从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来说,都非常重要。
风速与气象风速没有等级,风力才有等级,风速是风力等级划分的依据。一般来讲,风速越大,风力等级越高,风的破坏性越大。在气象上,目般按风力大小划分为十二个等级。有记录的高风速发生在1934年4月12日美国新汉普郡的华盛顿山。5分钟内平均风速高达338km/h(94m/s)
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购物消费时注意以下事项:
1.电子计价秤是否有强制检定合格标志,并处于有效期内。
2.观察电子计价秤是否在平整的水平面上,零点是否正常。请注意看清电子秤的单价显示,目前电子秤一般以千克(公斤)为计价单位。
3.观察是否有强风正对着电子计价秤在吹。
4.有些商贩故意用胶布或杂物将单价显示窗口部分遮盖,然后趁消费者不备,输入比实际价格更高的单价,随意更改物价,导致消费者利益受损。
5.看单价显示窗口是否缩位。如56元/kg的商品,单价显示窗口应显示“56.00”,如显示“5.60”的,就有缩位嫌疑。人为造成的缩位是一种非常严重的欺诈行为,其结果是“短斤缺两”,消费者的损失可视商品单价的大小,少则几角,多则几十元。
6.称重的过程中除必要的输入商品单价外,是否有多余的操作或电子秤时开时关的现象。如有,应注意并可要求重新按规定复称一遍。
7.商品结算时应去皮称重,尤其是去除厚重包装物或附加托盘。
8.商品称重后,可用随身携带的钥匙圈或手机(事先在“公平秤”上标定好重量)放在电子秤上作比对。
9.倡导到标准化菜市场明白消费,切勿贪图便宜或者方便,随意在类似“游击队”的商家处购物。购物后可及时至公平秤处复秤,购买活禽、活鱼等商品时,请在宰杀前复秤。 如发现集贸市场计量作弊行为,可直接向市场管理部门或者向当地质量技监局“12365”申诉中心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家用玻璃体温计是居民日常生活中常备和常用的测量人体体温的小型医用器具。家用玻璃体温计的示值是否准确、可靠,对诊治病患具有重要的作用。
所有玻璃体温计产品出厂前,实施检定,合格之后在玻璃体温计上使用全国统一的检定合格标志:即“CCV”标志。居民在购买家用玻璃体温计时,一定要注意检查体温计上是否标有 “CCV”标志。
家用玻璃体温计的示值是否准确,除了与正确使用方法有关外,更重要的是与玻璃体温计是否合格密切相关。玻璃体温计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有基本尺寸不够,玻璃管中的毛细孔不正直、均匀,刻度线和计量数字不清晰以及示值超差等。
在家用玻璃体温计使用过程中,还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不要用玻璃体温计测量其他物品的温度,特别是超过40℃的物品,这很容易引起玻璃爆裂、水银外泄。比如,有居民用玻璃体温计测量婴儿洗澡水温度,这是非常危险的。
使用前要将水银甩到35℃的刻度以下;测量时体温计感温头与测量部位接触紧密、时间充分,口腔测量时间好在(5~10)分钟;测量后读数时,视线应与体温计齐平。测量前后都要用酒精对体温计进行消毒。
建议玻璃体温计使用两三年后更换。
秦始皇(公元前259年-公元前210年),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建立了我国历史上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他对度量衡的贡献是“一法度衡石丈尺”,即统一度量衡,其确定的度量衡单位名称和进位制在汉代还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秦汉时期厘定的度量衡制定对我国后续各朝各代在经济、天文、历法、农田、水利、建筑、手工业和日常生活等诸方面都产生了的影响。秦始皇统一度量衡的主要做法:一是,颁布统一度量衡的诏令。二是,颁发度量衡标准器具。标准器具由中央监造,分发到各地使用,如“秦权”“秦量”等,现存出土的秦权、秦量等均铸刻有秦始皇的诏书,有的还加刻了秦二世的诏书。在陕、甘、晋、鲁、苏、豫、冀、辽、吉、蒙等地秦权、秦量的出土说明秦始皇统一度量衡的法令在当时已经推行到了相当大的疆域。三是,对度量衡器具施行检定、校准制度。《吕氏春秋》记载,“仲春、仲秋之月,日夜分,则一度量,平权衡,正钧石,齐斗桶。”四是,秦始皇很重视对统一度量衡的宣传。公元前219年秦始皇东巡山东,立“琅琊台刻石”,强调了“器械一量,同书文字”的重要意思。
道光(1821-1850)后期,中外通商日益频繁。为了便于稽查和征收进出口货税,清设立了通商海关。根据道光二十七年(1874)中国、瑞典、挪威《贸易章程》第十二款规定,瑞典、挪威等各国岸领事馆所有度量衡,均以粤海关定式为标准。由“中国海关发给丈尺秤码各一副,以备丈量长短权衡轻重之用。”广州、厦门、福州、宁波、上海等五个通商口岸,一律依照粤海关所颁之式盖戳镌字,以量值统一。并要求各海关监督所在口岸送交领事馆照此划一。然而各国并不满足于清开放海禁,为了在中国获取更多的资产,各国都想控制中国的海关大权。咸丰八年(1858)天津条约订立之后,各约所附通商章程皆规定请外国人帮助办理税务,从此海关大权榜落。咸丰九年英国人李泰国攫夺了广东海关后,中国海关一直被帝国主义把持。海关衙门既不在中国行政系统之内,海关上的度量衡以及币制也不在中国法律规定之内。各国海关衙门借口中国度量衡庞杂纷乱,漫无一定,另设专款规定相互折合的办法。自此在中国度量衡史上出现了丧权辱国的海关度量衡,即所谓的海关尺和关平秤
油表盘上的刻线并不能地反映油箱内的存油量
有的司机根据汽车仪表盘上的油表判断油箱的存油量,由此认为加油机的计量不准,这其实是种认识误区。汽车油量表是汽车电气仪表中的指示器,顾名思义是起到“指示”作用,即指明和警示。其结构多为通过浮子等,将油箱内油的液面高度转化为电信号,使油量表有相应的指示。油量警告灯是对驾驶员及时加油的一种警示,其出厂设定值以及驾驶运行的不同工况条件决定了与实际的行驶里程或剩余油量无准确的相关性。汽车在行驶过程中,车身的颠簸、转向倾斜会造成液面晃动,浮子相应晃动对油量表的指示影响很大。综上,决定了油量表指示精度较低的特性,故不能作为计量油箱存油量的依据。
不能仅通过把加油数量、金额、行驶公里数同以往比较来判断加油量是否准确
上一次加了200 块钱的油,跑了320公里,这次同样的价钱加的油,只跑了300 公里,这加油机是不是不准啊?这种比较是不科学的。因为路况好坏、车辆负载多少、油品价格高低、油品质量优劣、行驶速度快慢、天气状况、交通堵塞、油路渗透等因素都会影响汽车耗油量,因此也不能仅通过把加油数量、金额、行驶公里数同以往相比较来判断加油量是否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