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睡衣CCPSA亚马逊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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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新的《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将于2011年6月实施,原有HPA下属的实施条例将逐渐转为CCPSA下属的实施条例。在玩具的化学安全方面,目前已制定的条例是《玩具条例》(SOR/2011-17)和《儿童珠宝条例》(SOR/2011-19)。
《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
《危险产品法案》(HPA)附录I的第I部分和第II部分分别列出了禁止类产品和限制类产品。但是在《加拿大消费品安全法案》(CCPSA)中,只有禁止类产品目录(附录II),而没有限制类产品目录。HPA的禁止类产品有31类,而CCPSA只有15类,这是由于某些禁止类产品已经通过修订整合到现有的实施条例中,或通过修订整合到新条例中,或将制定新条例。
在CCPSA规定的15类禁止产品中,没有涉及玩具。因为相关的规定已经/即将转移到实施条例中。
CCPSA认证标准:
在加拿大,所有12岁及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符合加拿大消费品法案(CCPSA)规定的联邦安全标准,包括:
加拿大玩具法规(SQR/2011-17)
含铅消费品法规 (SOR/2018-83)
邻苯二甲酸盐法规(SOR/2016-188)
表面涂层材料法规(SOR/2016-193)
邻苯二酯条例(SOR2016-188)
邻苯二酯条例(SOR2016-188)范围和要求如下:
SOR2016-188范围和要求
邻苯二酯条例(SOR2016-188)
范围
a. 14岁以下儿童学习或者玩耍的产品 (即玩具);
b. 辅助4岁以下儿童放松,睡眠,卫生,喂养,吸吮或磨牙产品 (即儿童护理用品)。
要求
a.玩具或儿童护理用品中的乙烯基的邻苯二二(2-乙基己基)酯)(DEHP)、邻苯二二丁酯(DBP)和邻苯二基丁酯(BBP)不得超过1000mgkg;
b.能被四岁以下儿童放口中的玩具或儿童护理用品中,任任何部分中的乙烯基的邻苯二二异壬酯(DINP)、邻苯二二异癸酯(DIDP)和邻苯二二辛酯(DNOP)含量不得超过1000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