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阶段性减免对象,广州社保减免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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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阶段性减免对象,广州社保减免代缴
阶段性减免政策适用对象
已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的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为阶段性减免社保费对象。
征适用对象
对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免收2020年2-12月部分社保费。
减半征收适用对象
对大型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各类社会组织,减半征收2月至4月共3个月的社保费。
不属减免范围的对象
参保人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不在此次减免社保费范围。机关事业单位(含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的单位)、以个人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也不在此次减免社保费范围。
期间补缴2020年2月份之前的社保费或趸缴减免政策期之后的社保费,是否适用减免政策。
在期间补缴2月份之前的社保费或趸缴减免政策期之后的社保费,均不属减免政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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