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危废处理-上海长宁危废处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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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化法是将水泥、塑料、水玻璃、沥青等凝结剂同危险废物加以混合进行固化,使得污泥中所含的有害物质封闭在固化体内不被浸出,从而达到稳定化、无害化、减量化的目的。
固化法能降低废物的渗透性,并且能将其制成具有高应变能力的终产品,从而使有害废物变成无害废物。
塑料固化法进行危险废物处理,是将塑料作为凝结剂,使含有重金属的污泥固化而将重金属封闭来,同时又可将固化体作为农业或建筑材料加以利用。
塑料固化技术按所用塑料(树脂)不同可分为热塑性塑料固化和热固性塑料固化两类。热塑性塑料有聚乙烯、聚氯乙烯树脂等,在常温下呈固态,高温时可变为熔融胶黏液体,将有害废物掺合包容其中,冷却后形成塑料固化体。热固性塑料有脲醛树脂和不饱和聚酯等。脲醛树脂具有使用方便、固化速度快、常温或加热固化均佳的特点,与有害废物所形成的固化体具有较好的耐水性、耐热性及耐腐蚀性。不饱和聚酯树脂在常温下有适宜的黏度,可在常温、常压下固化成型,容易质量,适用于对有害废物和废物的固化处理。
塑料固化法的特点是:一般均可在常温下操作;为使混合物聚合凝结仅加入少量的催化剂即可;增容比和固化体的密度较小。此法既能处理干废渣,也能处理污泥浆,并且塑性固体不可燃。其主要缺点是塑料固化体耐老化性能差,固化体一旦破裂,污染物浸出会污染环境,因此,处置前都应有容器包装,因而增加了处理费用。此外,在混合过程中释放的有害烟雾,污染周围环境。
除部分企业可以自行处置的危险废物外,大部分企业一定要将危废转移给有的单位进行处置:
危险废物转移:因危废有腐蚀性、毒性、易燃性、反应性或者感染性等危险属性,不同于一般环境污染物质,因此对其的管制管理比一般污染物更严格,包括对其转移的管制。那在进行危废转移的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做呢?
签订危废处置合同
在转移危废之前,要与具有危废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合同。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完成危险废物管理(转移)计划的申报后,进行转移联单运行。
1、完成后,在系统里填报联单信息,确认后打印盖章并签字(一式三份),产生单位自行留存产生联。
2、危险废物转移交接时,产生单位将转移联和处置联交由运输单位随车运行。
3、运输单位确认收运的危险废物后,在转移联和处置联上签字确认,转移联加盖公章后自行留存。
4、许可证单位收到危险废物后,比对核实联单信息,确认后在处置联上签字并加盖公章留存,同时应当在二日内在管理信息系统内点击确认。
5、电子联单运行完毕后,各区县和市固废管理中心收到转移确认信息,可以进行询和统计汇总。
贮存危险废物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确需延长期限的,报经原批准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结合前后文意思,贮存危险废物不得超过一年的规定,管理对象应是持有危险废物的单位。对违反此条规定的情况,法律责任中没有对应处理规定。但是根据此条法律规定,贮存危险废物超过一年延期贮存报批属于行政认可。因此,可按违反行政认可相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危废产生单位向报送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一般按年度制订)并经,如果其应处置的危险废物没有及时处置,可视为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应当及时申报。因此,危废产生单位贮存危废期限超过管理计划期限的,应当及时向申报。对不按规定申报的,可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