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高陵报废车回收托运,收购报废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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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回收与报废流程 第 一、将报废机动车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报废期满前将机动车交售机动车回收企业,机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在机动车解体后7日内将《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报废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报废机动车回收》副本提交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 第二、报废受理手续 机动车有以下情形之一,申请注销登记的,机动车所有人带齐相关、凭证,直接到车辆管理所大厅门口排队叫号系统领取排队号码,在用车受理窗口办理:;因质量问题退车的: 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机动车灭失的 第三、申请注销登记 因车辆损坏无法驶回登记地的,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交售机动车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机动车回收企业将上述材料和《报废机动车回收》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第四、领取相关凭证 本市机动车所有人在异地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后,到本市旧机动车回收服务中心凭明和《报废机动车回收》,领取《机动车注销》和其他相关凭证。
后续事项 1、车辆报废程序自后需要1-3个月不等的时间方能办结(根据不同车型而定),此期间车主若有任何疑问或有任何查询需求,可联系我司经办业务员或直接致电 2、车管所开出《机动车注销书》后,我公司经办业务员将电话通知客户取单,至此,所有报废手续办结。
变更使用性质或者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应当按照下列有关要求确定使用年限和报废: (一)营运载客汽车与非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的,按照营运载客汽车的规定报废,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和大型非营运轿车转为营运载客汽车的,应按照本规定附件1所列公式核算累计使用年限,且不得超过15年; (二)不同类型的营运载客汽车相互转换,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三)小、微型出租客运汽车和摩托车需要转出登记所属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按照使用年限较严的规定报废; (四)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半挂车与其他载货汽车、半挂车相互转换的,按照危险品运输载货车、半挂车的规定报废。 距本规定要求使用年限1年以内(含1年)的机动车,不得变更使用性质、转移所有权或者转出登记地所属地市级行政区域。